|
|
|
|
|
| 第一百二十章 游学阿穆尔 |
|
安切洛蒂带到阿穆尔做讲演所用的水晶球,是用荒脊的能源水晶改造的。比起纪q元时代魔法师的仿制品来说,兰斯无疑更信任太古时代的原作。为了起到传教的效果,兰斯让安切洛蒂先将水晶球内储存的全部信息清洗掉,再代之以圣神教的宣传材料。
众人翘首以待,安切洛蒂则显得胸有成竹。果然,当梅尔触发了水晶球的第一个数据等级时,水晶球发出一片金色的光芒,引得台下些许赞叹。这些学者很多是魔法师,不是没见过幻术,对发光这种小事看不上眼。
安切洛蒂道:「这是灵感的第一等级,简单信号。如果这位同学灵感的实际水平比第一等级大一个普雷妮常数,我们就能看到……」
正说著,水晶球里传出了「圣神降世」的歌声。这便是灵感的第二等级了,达到这个等级,就能使水晶球发出声音。
梅尔很快又触发了水晶球的第三个等级,到了这一等级,水晶球体开始显示出预先存入的影像。不用说又是圣神教的宣传数据,圣神之礼大典实况。
演讲台下终于骚动起来。尽管大多数人对安切洛蒂的理论仍持怀疑态度,但前段时间圣神之礼大典炒得如此热闹,再古板的学究也有好奇心,纷纷挤向台前想一看究竟。
这时,安切洛蒂向后台的两个助手一使眼色,助手心领神会,将一个一尺高的物件台上讲台,掀开蒙布,却是一只半金属、半木头制造的科魔机械狗,大头大脑,样子颇为搞笑。
梅尔继续输入精神力,忽然台上那科魔机械狗跳了起来,一瘸一拐的跑向台前,眼看就要掉下演讲台,吓得前排的人纷纷向后躲。梅尔大叫一声,放开了手,一屁股坐在讲台上。
安切洛蒂上去扶起了梅尔,和颜悦色的问道:「同学,你感觉到什么了?」
梅尔惊魂未定的说:「差点掉下去!」
安切洛蒂转向观众,高声道:「大家都看到了吗?这就是灵感的第四个等级,指令!我们把这颗水晶球的指令系统和科魔机械狗接驳在一起,只要向水晶球输入指令,就能控制这只可爱的狗狗!」又问梅尔,「同学,你叫什么名字?」
梅尔告诉了安切洛蒂,眼神犹疑的望著科魔机械狗。
「梅尔同学,告诉大家你刚刚感受到什么?」
「我,我变成了一只狗!我不知道该怎么走路,因为我有四条腿……差一点就掉下去了!」梅尔磕磕巴巴的说道,眼露惊恐。
下面有人愤怒的高叫:「托儿!这家伙是安切洛蒂的托儿!」
安切洛蒂早有准备,自信的回答:「看看他难看的高帽子,他可是格廷根人!我安切洛蒂不才,至少是普雷斯顿的学生,怎么会找一个格廷根的托儿。下一位!」
其他四个志愿者也进行了灵感测试,其中又有一人达到四个普雷妮常数,过了一把「当狗」的瘾。可巧这人正是前面高喊梅尔是托儿的那人的同学,真是讽刺得紧。
台下众学者议论纷纷,展开了大讨论。有明眼人指出,安切洛蒂这一套固然好看,但谁能证明它跟灵感有关?
又有一群观众要求做灵感测试,其中大多是想玩玩科魔机械狗。安切洛蒂又选出几个,可惜他们中多是学术派,灵感不高,只能触发水晶球的前两三个等级而已。只有一位普雷斯顿的老教授实力不俗,达到了五个普雷妮常数的高度。安切洛蒂问他感觉到什么,那老教授摇头不答,突然施展加速魔法,连蹦带跳的冲出人群,跑向自己的实验室去了。
第五个等级的水晶球日志里什么都没写,只记录了安切洛蒂格式化前日志栏的时间,和输入新指令的时间。
安切洛蒂心中暗捏了一把汗。因为他自己的灵感等级也是五,水晶球内更高层次的内容无法修改,真要有高手来触发的话,会发生什么事,安切洛蒂自己都不知道。连忙宣布测试停止,让助手把科魔机械狗和水晶球都收了下去。
「好,测试就做到这里。下面,我请普雷斯顿大学的魔法研究会对这些志愿者进行灵感测试,看看他们灵感高低的排位是否与水晶球测试的结果相符。」安切洛蒂道,助手上台,将所有志愿者带走。
目前,得到广泛承认的测试灵感高低的方法只有一个,法术辨识。一般来说,灵感高的人法术辨识能力更高,距离、精确度都受到灵感影响。话是这样说,要真测起来相当麻烦,因为每个人都有擅长的魔法,对那种特定魔法波动更为敏感,为了消除这个误差,必须对受检测的人进行全面、大规模的法术辨识测验,耗时耗力自不必说了。
检测时间漫长,如何打发时间,安切洛蒂也早和兰斯商量好了。趁著观众未散,安切洛蒂又抛出又一个惊爆学术假说:虔诚的宗教信仰和常年的苦修冥想能够提高一个生物的智商!
这个假说一提出,马上招致骂声一片。须知两大学府的学生自视甚高,并且把聪明作为其最大的优势,如果智商可以靠后天锻炼提高,不管锻炼方法如何艰难,那也损害了他们作为高智商者的潜在权益。
「牧师滚回德容乡下!科魔机械狗留下!」
「抵制邪教传播是我们学者的天职!」
但安切洛蒂毫不慌乱,镇定自若的等观众消气。安切洛蒂固然没有理论来证明,但他手里有实例。
一个假说能够立足于世,最强有力的支柱就是实事证据。很快,一个圣神教异族信徒在安切洛蒂助手帮助下爬上了演讲台。众学者都看到了,那是一个灰色、矮小的地精。有博学的人认出,这不是普通地精,而是地底的土地精。
一些博物学家指出,土地精比起他们地上的表兄弟来,只有更笨。眼前这个土地精很可能连讲地精语都有困难。
安切洛蒂向众人介绍说,这个土地精叫麦克斯韦,是圣兰斯感化的第一批异族信徒中普普通通的一员。麦克斯韦经过半年时间虔诚的冥想和祷告,已经具备了超越一般地精的智商,上个月刚刚被授予教士身份。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问他。
众目睽睽之下,普普通通的土地精麦克斯韦拍了拍袍子上的灰,把扩音筒调整到适应自己身高的位置。姿态自然大方,完全不像地精通常那种胆怯不安的模样。
「大家好,我是麦克斯韦。也许大家不敢相信,但却是事实:我是你们的同行,土地精中的学者。」
见麦克斯韦开口讲话,下面顿时一片哗然,众学者纷纷议论起来。
「喔!地精说话了!好流利的德容土话!」
「怕是安切洛蒂那老家伙给他装了什么发声装置吧!哪位上去检查一下?」
「我看这地精眼神很深!使我想起隔壁的爱萨克爵士!说不定真有智能!」
「什么?!你个普雷斯顿小狗敢说我们伟大崇高的爱萨克校长像地精?!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同学们,打他!嘿!」
「哎呀!」
「好家伙,隔壁的在咱们学校打人了,大家快去帮忙!打!打!」
「肃静!肃静!」主持演讲会的普雷斯顿教授们高喊道,但下面已经有两校学者厮打在一起,还怎么分得开。一个普雷斯顿正教授给左右使了个眼色,三人同时开始吟唱魔法。一个静默术,两个冰风暴,观众席立时安静了。一伙勤杂工上来,把冻结的学生逐个抬走。
一些闭目塞听的学者对骚乱视而不见,自顾自的爬到讲台上和麦克斯韦交流。老土地精学识渊博,很快让这些人类学者惊叹不已,展开了激烈而深入的学术讨论。
这时,校门方向又发生了一次不大不小的骚动。一顶金黄色发光的豪华轿车在许多人簇拥之下开进学校,直奔演讲会场。这轿子长宽各有十米,用昂贵的丝绸包裹,做工极其奢华,但真正引人注目的却是它的形状:轿子的外形是一只滑稽可笑的招财猫,尾巴翘到天上,把一展贵族旗帜迎风飘扬,旗帜上画的自是这个家族的族徽,也是一只猫,穿著半截黑马夹,还用眼罩遮住了一只猫眼。
有学生高喊道:「让道!让道!罗宾大男爵到了!猫男爵到了!」
这罗宾家族,是阿穆尔历史最久的家族,也是从分立之战时代就存在的千年世家。罗宾家族政治地位不高,只是男爵,但阿穆尔附近的大铁矿却是家族财产,千年积累,富可敌国,芬顿政坛谁也不敢小瞧了他们。
既然是学城阿穆尔的世家,罗宾家族也难免跟两所学府打交道。历代罗宾男爵都是狂热的学术爱好者,编外学究,名誉教授,这一代的罗宾男爵更是狂热,非要在格廷根和普雷斯顿都弄个教授当,但两所学府仇深似海,谁也不愿意开此不良先例,双方协商决定,给了罗宾男爵两个名誉副教授身份,罗宾男爵一高兴,给两所学府各捐了一座教学楼,猫楼,其对学术热衷的程度可见一斑了!
猫轿到达学术广场停下,罗宾男爵在两个老年学者的搀扶之下下了轿子。这位猫男爵年方五十,大腹便便,一对绿莹莹的猫眼格外引人注意。早有人向罗宾男爵报告了演讲会上的奇闻,因此罗宾男爵直奔主题,排开人群,大踏步上了演讲台。
罗宾男爵先是研究了一会科魔机械狗,那小东西还保持著上一个测试者造成的羊角风状态,接著便来到聪明的土地精麦克斯韦面前,与他相互对视。
全场一片肃静,所有目光都集中到猫男爵和地精身上。
「听说你什么都懂?」罗宾男爵问麦克斯韦道。
老土地精摇了摇头:「我只是很聪明。」
罗宾男爵于是问了一个相当尖锐的问题:「地面上的地精为何讨厌人类而亲近兽人?」
在场的人类学者听到这个问题都傻眼了,这问题跟狗为什么讨厌猫差不多,能回答吗。
但麦克斯韦却沉思了起来,额头深深的皱纹仿佛在印证他的思考。良久,老土地精用一种「悠久」的语气说道:「因为我们地精自知。地精的智能和人类差得太远,比之兽人却差不多。我们的肉体又比二者都脆弱,我们无法独立生存,必须联合其中之一。之所以选择兽人,是因为他们比较笨,不会像人类那样有效率的把盟友转化为奴隶。你看看,经过太古至今十次种族大战后,精灵已经怕了人类,躲在城里独善其身,而矮人执迷不悟,落得下场悲惨。我们地精的选择是何其明智哦……」
此话一出,全场的学者们都呆若木鸡。原来这种问题也是可以说出答案的,听起来还相当合理!这土地精已经不能叫聪明了,只能叫他睿智!简直是地精中的苏格拉底呀!
但麦克斯韦的高论还没发表完:「当你害怕一个邻国,只是因为它比你强大而已。害怕到了极点,就会转化成讨厌。我们地精无法和讨厌的生物合作,这也证明我们永远不过是地精。而你们人类,大家都看到了,阳奉阴违的事情简直是家常便饭。太强大,太令人佩服了!」
麦克斯韦这话听起来像讽刺,但他却是以一个学者的身份说的,真诚至极。
罗宾男爵凝视著土地精,沉思了一会,大步走向安切洛蒂:「你说这地精怎样变得这么聪明的?他哪里是地精,简直是哲地精呀。」
「他是个普通的教徒。像他这样的异族教徒,德容还有很多很多,他只是较突出的一个。」安切洛蒂早有准备,这些朴实无华的传教套话是兰斯教他的,来阿穆尔的路上反复背诵,早已滚瓜烂熟。
罗宾男爵点了点头,道:「我给你们十万金币,作为冥想益智研究经费。」
安切洛蒂纠正道:「应该是给圣神教会的捐赠。圣神会看到您的信仰,赐福与悠久的猫家族。」
罗宾男爵像一只皮球跳下演讲台,突然想起一事,又回头补充道:「还有,我想让我的小儿子白猫勋爵参加你们那个冥想益智研究!」
「乐意之至!」这才是圣神教想要的东西,又一个实力派家族的继承人入教了。
阿穆尔人都知道,罗宾男爵是一个无比豪爽的人,随便抛出上万金币的捐赠对罗宾男爵根本不算什么。但是最近费伦镇发生了一件大事,对罗宾家族的影响巨大,几乎动摇根基:费伦的矿工们在一支神秘地下组织的唆使下罢工了。时逢大乱,整个芬顿都在战争阴云的笼罩之下,各大领主纷纷扩军,对兵器的需求量正达到一个历史新高,说句不好听的话,正是罗宾家族和阿穆尔一起大发战争财的好时候,矿工在此时罢工,犹如釜底抽薪,铁矿石断了,那些铁矿多年以来的老主顾会怎么想?据说已经有人指责罗宾男爵囤积居奇,准备哄抬铁价了。因此,大家认为,罗宾男爵应该正在为费伦的事情寝食难安,怎么还有心情来参加普雷斯顿的新年例行演讲会呢。
其实罗宾男爵只是把问题推给了塞弗伯爵而已,自己乐得清闲。罗宾家族和塞弗家族早已是同心同命,铁矿是罗宾家的摇钱树,更是塞弗家族的命脉。塞弗伯爵义不容辞,把费伦罢工事件全盘扛了起来。
普雷斯顿的大规模灵感测试活动还在紧张有序的进行当中,但是我们每个圣兰斯的信徒都知道,结果早已注定。演讲台后,圣神教与普雷斯顿、格廷根两所学府的高端人士的会谈也已展开,圣神教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资助方案,愿意为两所学府提供大笔研究经费,代价是分享所得的成果。捷报已经从格廷根方面传来,伟大的爱萨克爵士已在圣神教的合作协议书上签字。考虑到安切洛蒂的演讲在普雷斯顿造成的轰动效应,获得普雷斯顿的合作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学者们不可能信教。但是,学者们尊重真正有学术成就的人,而兰斯便是给当今学术界造成最大冲击的那个人,或许新一轮的技术革命便将由此发起。
看著台下万头攒动的景象,安切洛蒂难免心生感慨,想起临行前兰斯对他说过的话:「我们站在又一个科魔文明时代的门口,阿穆尔的那两所大学,就是打开神秘大门的钥匙。一百年后,人们会明白我们所做的一切,即使神迹再次消隐,圣神教教会也将以学术统领的身份傲然于世。」
「普雷妮,会变成像玛那一样的不朽的名字。」安切洛蒂喃喃自语道。「这个名字对那个年轻的君王来说,究竟意味著什么呢。」
|
|
|
| 第一百二十一章 德容||阿穆尔同盟 |
|
芬顿九九九年下半年,是阿穆尔的塞弗伯爵五十多年的人生履历里最难熬的日子。当一个又一个麻烦在塞弗伯爵的办公桌上堆成小山,塞弗伯爵甚至有时会后悔发动了那次吞并玛加尔家族领地的奇袭战。
当然,即便能够预知今日的窘境,塞弗伯爵依然会发动那次战争。事关家族领土存亡,再怎么麻烦、再怎么困难,硬著头皮也要上的。
因为玛加尔家族始终是倾向于温沙的。一旦天下大乱,那块弹丸之地便将成为温沙进攻阿穆尔的跳板。塞弗伯爵深深庆幸玛加尔男爵从未成为温沙的封臣,因而温沙公爵无法以此为借口对阿穆尔宣战||除非受命于芬顿王室。
自然咯,王室那边塞弗伯爵早已打点好了,塞弗伯爵多年老好人的名声,使得那些王室枢密官们接受贿赂时没有一丝顾虑。塞弗伯爵不由得感慨,多年隐忍的代价是值得的,必能成为阿穆尔未来大业的一块厚重基石。
但是,温沙虽不能向阿穆尔宣战,却也没有闲著。玛加尔不幸成为温沙和阿穆尔暗中斗法的新战场。半年来,光是阿穆尔一方,就有上百名谍报人员死于非命,温沙的损失也与之相当。
十月中旬,温沙公爵开始采用一种新的策略向阿穆尔展开攻击:原本无所作为的玛加尔盗贼行会突然开始制造混乱,搞得整个玛加尔人心惶惶。如果不能稳定玛加尔的局势,势必成为阿穆尔军日后的沉重负担。塞弗伯爵深知此理,不惜重金去收购玛加尔盗贼行会的忠诚,然而对方避而不见。想剿灭它吧,温沙的谍报人员又百般阻挠,而且塞弗伯爵也怕动摇玛加尔的根基,造成更大的混乱。真是令老塞弗伯爵左右为难。
此外,长期滞留在阿穆尔的王弟托雷也是一个大麻烦。为打发这位王弟,西德尼三世先是把托雷封为第四骑士团团长,又命他回圣心城领兵,北上支持第二骑士团。明眼人都知道,北上之说只是一个借口,王弟回了圣心城,肯定没有好果子吃,托雷自己当然也知道。因此托雷到了阿穆尔,便赖著不走了。
塞弗伯爵每天都在担心,西德尼三世会不会把自己看成王弟的同党?可是再怎么担心,也不能硬生生把这位尊贵的王弟赶走啊。塞弗伯爵白头发增长的速度又快了一倍。
但真正令塞弗伯爵忧心忡忡的麻烦还不是这两件事。最大、最迫切的问题,是费伦铁矿罢工事件。名义上掌管的卡宾家族并不知道此事的重要程度,这不仅关系到财路问题,而是关系到阿穆尔的生死存亡之大计。
早在九九九年年初,塞弗伯爵便以铁矿为代价同南方的实力派克兰希曼公爵秘密结盟了。克兰需要塞弗伯爵的铁制造更多的武器,扩展军队,而阿穆尔则需要克兰来帮助自己对付温沙。毕竟,全芬顿能在武力上与温沙一较高下的,除了阿穆尔不做第二选。如果克兰知道铁矿出了问题,那这个同盟岂不完了?
塞弗伯爵年纪大了,儿子们又不成器,独力抵抗温沙的铁军,这么大的勇气塞弗伯爵可没有。然而奇袭玛加尔之后,阿穆尔与温沙的关系已势同水火,塞弗伯爵骑虎难下了。
种种麻烦纠结在一起,变成一团难以拆解的乱麻,面对这样一团东西,别说塞弗伯爵才智有限,就算是全芬顿贵族都敬仰的以睿智闻名天下的瓦勒宰相只怕也无能为力吧?!
这天是一年一度的阿穆尔学研会开幕的日子。每年这个时候,塞弗伯爵都要以领主的身份出席两所学府的庆祝活动,但今年塞弗伯爵诸事缠身,实在没有那个情绪,就派他的二儿子卡里尼去了。
反正也是一群学究瞎闹,闹不出什么结果的。塞弗伯爵正这样想著,一个青年没有通报,大踏步闯进了塞弗伯爵的房间。塞弗伯爵一看,却是那个不务正业的次子卡里尼,不仅怒道:「不在学研会,跑回来干什么?这点事情也做不好……」
卡里尼春风满面,一点愧疚的神色也没有:「父亲,我给你带来一位贵客!」
「又是哪家的小姐吧?我警告你卡里尼,卡米莉安不错,不准再换未婚妻了!」
「说什么呢父亲大人!这次来的真是贵客啊,普天之下,能解开我们阿穆尔危机的,除了他再没别人了!」卡里尼兴奋得像刚把未婚妻拐到家里时一样。
「你倒是说说看,是哪位贵客,难道是瓦勒宰相一般神通广大的人物?」
「差不多、差不多!」卡里尼得意得摇头晃脑:「父亲你不会不知道最近德容的那件大事吧?」
「圣神之礼大典?那倒真是一件大事。据说新任的教皇还是个青年,居然凭一己之力使偌大个圣神教得以复兴,真是奇迹。」塞弗伯爵的眼楮忽然一亮:「难道你说的贵客,就是那位新教皇、圣兰斯吗?」
「答对了!」卡里尼笑了起来,笑得阳光灿烂,塞弗伯爵十分感慨,自己这种忍者如何能生出这般乐天派的儿子,「我和卡米莉安在金鲨号旅行的时候,和教皇大人有一面之缘。此刻教皇大人正北上圣心城,恰好路过我们阿穆尔,利用学研会的机会向我阿穆尔市民传教,我便邀请他来我们城堡做客,教皇大人很爽快就答应了。这可是我们家族的大荣耀啊!教皇大人虽然说不要铺张,我们可不能草率从事,我已经吩咐下人准备宴会了!」
塞弗伯爵一瞪眼楮:「你又自作主张!大人物说话自有其道理!你以为都像你那么爱排场?告诉我,教皇大人在哪里?我亲自去见他!」
卡里尼调皮的吐了下舌头,吩咐身后的管事撤掉宴席的准备。
塞弗伯爵话虽这样讲,心里却也在犯嘀咕。圣神教中兴,已成为不可阻挡的事实,已有多个家族向教会俯首。既然兰斯的确可以施展神术,芬顿王室也没有理由否决他的教皇身份,况且看当今大势,芬顿王室有没有封禁教会的权力都很难讲。不过尽管如此,教会新生,又能有多少能量,来干涉大诸侯之间的纷争呢?只怕教会是来向阿穆尔讨钱的吧。
想到此处,塞弗伯爵的额头又是一片愁云笼罩。给教会捐助倒不打紧,可对阿穆尔也没什么帮助就是了。只怕教会尚无能力给阿穆尔拉到盟友。
卡里尼把塞弗伯爵带到一个小房间,向里面的人行礼后,离开,无声的带上了门。房间是卡里尼私有的,装潢十分古怪。整个房间都用猩红色的常春国厚挂毯挡著,水晶灯凹陷在天花板里,透过厚毯发出朦胧的光芒。房间里到处摆著败家子从世界各地买来的稀奇古怪的玩意,各有各的风格,摆在一起十分不搭调。
那个青年正在把玩一件透明玻璃制品,看到塞弗伯爵进来,把那玻璃制品放回墙壁的凹槽里,回过身,静静的看著塞弗伯爵。||他竟然如此年轻,好像比卡里尼还要小几岁,但是他已经是星落最大的宗教领袖了,有成千上万的人仰视著他,争相匍匐在他脚边。
塞弗伯爵慢慢的垂首礼,他并非教徒,不须向兰斯下跪:「教皇大人。」
兰斯微微点头,单刀直入的说:「伯爵大人。我给您带来了一份盟约。」
一张羊皮卷轴从兰斯手中缓缓飞起,在空中展开,慢慢飞向塞弗伯爵。伯爵恭敬的接过来一看,却是德容特伦特伯爵提出的盟约,要把自己的一个佷女嫁到塞弗家族,使两家结下秦晋之好,德容与阿穆尔合兵一处,共同进退。
塞弗伯爵面不改色,心中却是一阵冷笑。德容有什么兵?无用的奢侈品倒是不少。若是真打起来,只怕连那艘生钱战舰金鲨号都要派上战场吧。
「我并不确信这是真神的旨意,不过,这是您的好邻居的敬礼,我便给您带过来了。特伦特家族势小,但毕竟是一份好意,我希望您能接受。」兰斯客气的说道,但言语中却隐含威胁。「此外,我也真诚的希望阿穆尔三个爵位的继承者能够皈依到我圣神教的荣光之下,真神将赐福与阿穆尔。」
什么?这也太嚣张一点了吧?塞弗伯爵惊讶的看了兰斯两眼,又把目光埋在眉骨深深的阴影里。对方只是一个新生的宗教领袖,手里没有一个兵,居然敢用这种口气跟一方霸主讲话?塞弗伯爵以一个忍者的思维方式,认定这其中必有猫腻。
因此塞弗伯爵继续保持低调:「教皇大人,承蒙您的好意,为塞弗家和我们的德容好邻居牵线搭桥。但是现在阿穆尔内忧外患,朝不保夕,一旦大战打起来,实在不知这一纸盟约有什么用。」
「内忧外患?内忧,说的是费伦的罢工吧,这个好办,只是不知外患说的是什么?现在芬顿新王登基,宇内昌平,何来外患之说?」兰斯明知故问。
「温沙。」塞弗伯爵脸色阴沉的答道,「玛加尔。」
兰斯点了点头,缓缓在房中踱步,仿佛他才是此间的主人似的:「如此说来,温沙公爵是打定主意要与阿穆尔一战?」
「是的,他正在寻找一个开战的借口。温沙铁军闻名天下,阿穆尔是一座学城,怎能抵挡。唉。事到如今,真后悔中了温沙的挑拨离间,与玛加尔发生冲突啊。」塞弗伯爵长叹了一口气,说的是半句肺腑之言,胸中顿时舒服了不少。
「玛加尔的麻烦只是小事。关键是要与温沙为敌,我们德容||阿穆尔尚需外力相助。」兰斯如此说,俨然把塞弗伯爵看作自己人,同盟已经成立。
但塞弗伯爵这样老滑头又怎会轻易上钩?没有实在的好处,这个德容||阿穆尔盟约他是万万不会签字的。
「教皇大人您有所不知,温沙公爵在这玛加尔的事端上投入不小,几乎把温沙全部的谍报机动力量都派上了,要解决温沙,难啊!除非……」说到此处,塞弗伯爵用他浑浊发黄的双眼注视著兰斯。塞弗伯爵的眼神中带著无能之辈特有的那种混沌与不安,但兰斯却是直接阅读精神体的,不会被表象所迷惑。
塞弗伯爵是个贪婪而狡猾的混蛋。看来,阿穆尔领主这个位子也交给特伦特伯爵较好。兰斯在心中盘算道。
「除非什么?」兰斯双眼熠熠生辉,使塞弗伯爵不由得低下头颅。
「除非有百万雄兵,不足以使温沙屈服。」
「哼。」兰斯出声的冷笑起来,强大的纯质精神能量瞬间充满了整个房间,使塞弗伯爵心神俱寒。「百万雄兵有什么用处?争夺天下,勇者用兵,智者伐谋!我圣神教虽然没有百万雄兵,但却有彼耶明的智能!」
这话说得可不小!立刻把狡猾的塞弗伯爵镇住了。
要知道圣神教能够在芬顿一家独大,与圣者彼耶明的智能密不可分。在联盟时代中期,也曾有过群雄暗战,天下纷争的局面。当时圣神教的教皇彼耶明凭著一种几乎神奇的智能在背后操纵著人类各大领主,使征战消匿与无形,而圣神教则成为联盟各大领主尊崇的教派。就在政治斗争最为激烈凶险的时候,彼耶明还能说服处于敌对派系的各大领主为教会捐款,在芬顿平原中央的位置兴建大教堂,耗时近百年方始竣工,其后在两位教皇的控制下,又以大教堂为中心扩建成一座繁华的城市,芬顿圣城。到光明皇莱尼特的时代,芬顿圣城正式更名为圣心城,即是当今芬顿的国都了。所以彼耶明的智能在芬顿语中,指的是那种可以操纵天下的神魔般的大智大慧!
塞弗伯爵惊讶的张著嘴巴,兰斯脸上冰冷的微笑则渐渐消逝,换成一种死海般的宁静。兰斯的声音也失去了最微小的情绪,变成一种平铺直叙毫无涟漪的语言,好似在九天之上俯瞰大地变迁的神灵,默默的、不带一丝感情色彩的记述著历史。「通常一块土地,有城、有镇、有乡,便多半有两个主子,明面的领主,和暗面的盗贼行会之主,也成为影王。外来的领主要震慑住一块新的领地,普遍的做法只有一种,即是扶植第二个影王,使领地内的力量消耗在内耗之中,无力制造事端。」
塞弗伯爵微微的点头,这也是他正想采取的做法。但兰斯却用眼神给了塞弗伯爵一个否定的意味,继续说道:「扶植影王的做法好处明显,但相应的难度也是极大的。那就是维持两个影王之间的均势。两个影王内斗,消耗全城的战力,必然难以反抗领主,到其中一方战败之时,新领主已经确立了统治。然而,当新领主有一位外敌时,这种方法就有一个极大的风险:处于劣势的影王会迅速倒向外敌寻求帮助,这样以来,便引进了第二个强大的势力,这块领地很可能在潜移默化之中再易其主。」
听到此处,塞弗伯爵的额头立刻冒出了一层冷汗。兰斯的话明显有所指,玛加尔局势未定,温沙不就是那个窥觎已久的外敌?
「所以,扶植影王这种做法是万万不可的,智者不会采取这种做法。」讲到关键处兰斯故意停下来,好整以暇的拿起嵌在墙壁中的一颗夜明珠把玩起来。
「敢问教皇大人,如果不用影王,又该当如何呢?」塞弗伯爵用袖子擦了一下额头,态度诚恳的问道。
「很简单。影王的用途无非只有一个,约束民众。只要我们跨过影王,直接将民众约束到手里,那外敌想要作乱也无妨了。民众就是我们的眼楮,没有一个斥候,可以在处处危险的城中生存。」
塞弗伯爵一听,心中大不以为然。把民众约束到手里何其困难!连玛加尔家族都做不到,自己一个占领军的身份又如何做到?这不是痴人说梦吗。
兰斯却只一笑,对塞弗伯爵的态度不以为意:「我问你,玛加尔的人口有多少?」
「内城居民与附近农户合计七万人。」
「七万人。」兰斯重复了一句,手指轻轻一弹,那颗夜明珠飘飘悠悠的飞回到墙壁中,一闪一闪的发光,仔细一看,光芒中显露出一棵白树的幻影。
「十天之内,我将三万名虔诚的圣神教教徒,七十名传教士移居到玛加尔,带著十万银币,传教、种田,一月之后,你说玛加尔的教徒会有多少?」
塞弗伯爵对兰斯的奇思妙想惊诧不已,但仍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大人,玛加尔的新教徒未必值得信任。」
「三万耳目已经足够了,没有一个斥候能生存下去。况且,我们不知道玛加尔新教徒是否虔诚,温沙人就更不知道。他们对新教徒的戒心只怕比我们更重。稍有点头脑的指挥官都知道,在一个无人可以信任的城市展开骚扰绝不可能。如此一来,温沙虽然仍与我们敌对,但利用玛加尔再做文章却是再也行不通了。」
塞弗伯爵低头沉思,半晌无语。兰斯的计划实在太值得玩味了,大概也是此时唯一可行的办法。用教徒带动教徒,用信仰统治城市,这其中有太多的可能性值得思考,而这个计谋可以扩展到何种地步,更是巨大得令人吃惊,越是思考就有越深的体会,塞弗伯爵像著了魔一样的无法挣脱出来
但兰斯却不给他更多时间,「除了玛加尔,我们第二个头疼的麻烦在费伦。或许这个麻烦更大、更重要。塞弗伯爵,我问你一个问题,为了我们大家的利益,你切不可隐瞒:你是不是已经用费伦的铁和一些诸侯达成了秘密的战争协议?」
「教皇大人,您连这个也知道了吗?我和克兰的希曼公爵之间有秘密协定,一旦战争爆发,我阿穆尔像克兰提供铁矿石与兵器,而克兰则帮助阿穆尔抵抗温沙入侵。」塞弗伯爵反正焦头烂额,便把兰斯当成了救命稻草,对他和盘托出了。现在是讨价还价的时候,自己的底牌藏得太多反而不智。
「呵呵,这不就是所谓的『远水不解近渴』?克兰帮我们,你要他越过艾哈迈来帮吗。」
「但希曼公爵实力强大,对温沙至少是个威慑!况且……况且……」塞弗伯爵犹豫起来,眼神躲躲闪闪,不敢看兰斯的眼楮。
兰斯早已从塞弗伯爵的精神体波动状况猜出了他的想法:「如果温沙军击溃了阿穆尔军,你便打算到克兰寻求政治避难,对吧?」
塞弗伯爵难堪的低下了头。这种事对于一方领主来说委实太令人羞愧,因此塞弗伯爵对任何人都没有提过。
「你已经给他们不少铁矿石了吧?」
「但他们也付了钱,克兰一直是我们最大的买家。」
「钱有何用?真正开战,你能拿金子来做长枪?我真怀疑你和特伦特伯爵是否一个脑子!」兰斯毫不客气的斥责道,「这真是可笑,战争还没开打,你就要把铁矿石源源不断的送给克兰,来换取一个不知道会不会有用的同盟,你拿什么来装备自己的兵?」
「教皇大人,我们阿穆尔是一座学城,就如同德容是一座农业城市,民风柔弱,出不了多少军队,武器装备再多也用不了啊。况且,我们也没有足够多的工匠把铁矿石都做成武器。」塞弗伯爵老老实实的答道,态度如同一个犯了错被责罚的孩子。
「傻瓜,战时自不比平常。真到战争爆发,现在的柔弱学生,你给他们每人发一根长枪,只怕比你手里那些没用的宪兵还能打。到时我们能出多少兵,看的就是手中有多少武器。工匠的问题,我自会解决。我已经传书给北方的矮人盟友,让他们招呼芬顿境内躲藏的矮人来德容、阿穆尔帮忙。他们都是武器铸造大师,可不是国内那些土铁匠能比得了的。」
「学生和镇民可没经过训练!况且现在还没开战,我也无权让平民进行军事训练啊?」
兰斯冷冷的看了塞弗伯爵一眼,塞弗伯爵感到一阵强烈的恐惧,整个脊柱都颤抖了一下,不敢再说。
兰斯换了个话题:「克兰那边你是怎么说的?」
「如实告诉他们,费伦矿工罢工,我正在解决此事。」
「这样也好。」兰斯点点头。
塞弗伯爵急道:「可是希曼公爵并不相信。他觉得我们是在找借口停止铁矿供应。他要我尽快解决此事,否则就||」
「由得他。」兰斯冷笑,「他愿意怎么想就怎么想,反正他要扩展军备,就得依靠我们,谅他也不敢跟我们闹翻。」
「可是,费伦的事情也总得有个头啊。我想要派军队去镇q压,但学府的学生似乎对此事反响强烈,我一时不敢动手。不过,队伍已经秘密集结起来了,就驻扎在巨龙山脉山口……」
兰斯眯起了眼楮,威胁的瞥了塞弗伯爵一眼,吓得后者赶快低下了头:「笨蛋,这种事情,怎么能让正规军去做呢?这岂不跟民众过不去?!你就不怕激起民愤吗?」
塞弗伯爵勉强争辩道:「那该如何是好?总不能让他们就这样闹下去吧?有情报说,是一支实力强大的地下组织在背后支持矿工罢工,只用言语吓唬他们恐怕不会见效!」
「不让你用正规军,不是让你放手。这种民间的事情,最好还是用民间的规则来解决。地下组织?只怕是流氓团伙吧。流氓团伙,就让我们用土匪强盗来对付。民众就无话可说了。」
塞弗伯爵若有所悟:「土匪强盗?教皇大人您指的是||」
「邪盾盗贼团。阿穆尔一带,就只有这一只较大的土匪团伙了吧。」
「只是,这邪盾盗贼团神出鬼没,我们一直查不到他们的巢穴,最近更是彻底没了声息……」
「这不用你操心,我自有办法联系到邪盾盗贼团的首领,叫他们去费伦镇捣乱。到时你就有借口把军队进驻到费伦镇内了。有长矛逼著,矿工自会乖乖干活,他们背后的组织也自会销声匿迹。」说到「长矛」二字,兰斯脑海中却浮现起艾哈迈宪兵用长矛赶著牧师前行的凄惨场面。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也会做出这样的事,世事何其无常!
不过此时的兰斯,心中已经没有一丝怜悯。世上的人只是一个个无思维的木偶,用丝线穿著,随他的手指舞动。他已经超越了众生的境界,像一个云霄的魔神俯瞰世间。只不过比起圣神地上代行者的美名来,兰斯的气质更接近于魔。
听得费伦伯爵又是一阵心悸。眼前这个青年,究竟是什么教皇,想法匪夷所思,无不离经叛道,居然还跟土匪团伙也有一手!真是让人猜不透他的底子到底有多深!也许真的像当年的圣者彼耶明一样,「有人类的地方,就有他的追随者。」
兰斯见,塞弗伯爵提不出反对意见,又补充道:「等罢工镇q压下来,再大幅提高镇民的收入,让他们酒足饭饱,抱怨的声音自然也就小了。土匪那边,我们就把它收做阿穆尔的一支秘密部队,代号叫『圣盾』,照宪兵待遇发给补给。」
塞弗伯爵并未想到「圣盾」二字的真意,只是觉得这样一支秘密部队十分有用,可以达到宪兵的每个死角。自己早时候怎么没想到?难道是自己太过迂腐了?塞弗伯爵长吁了一口气,低声说道:「此事一结,对克兰也有个交待了。」
「克兰?从今往后,我们一块铁矿石,一个枪头也不给他们。」兰斯斩钉截铁的说道。「当然,你和希曼公爵的盟约不要解除,我们只说遇到了麻烦,慢慢吊著他们,等开战再伺机利用他们一次。至于借口嘛……」
兰斯笑眯眯的看著塞弗伯爵,后者如沐春风,立刻心领神会:「就说路上有土匪横行,矿石无法运送,须得扫清道路好了。何况这土匪还是真的呢。」
兰斯充满自信的说道:「这样我德容、阿穆尔的后顾之忧便解除了,可以放心扩展军备。资金方面,特伦特伯爵薄有积蓄,可以任我们大展拳脚。我手中有一些太古科魔时代留下的战争武器,此外巨龙山脉下尚埋藏著不少,需要进行长期挖掘,只要把格廷根和普雷斯顿两座学府的学者调集起来,展开大研究,开发出适应现代技术,能够批量生产的科魔机也未可知。而我圣神教法师团实力强劲,足可支持阿穆尔的军队抵抗温沙入侵。假以时日,我德容||阿穆尔的科魔机军团如能初建规模,我们的军力便不逊色于芬顿四大领主,可以与他们一争高下。」
这话是说给塞弗伯爵听的,其中自有许多难以确定的因素,比如科魔机军团的开发时间、最后的规模等等,但塞弗伯爵早已对兰斯的智能佩服得五体投地,再加上兰斯不停的施展精神力技巧,暗中控制塞弗伯爵的情绪,是以塞弗伯爵竟对兰斯描画的远景信心充盈,继而整个人都振奋起来了。
兰斯又加上了一句口号性的结语:「百年后,德容||阿穆尔便是星落大地新的圣心城。我是圣神教的圣者,而大人你,便是芬顿流域的新王。」
塞弗伯爵整个人顿时一抖,如同有一道闪电贯注全身,木木的转过身来。老好人伯爵的眼楮里流露出掩饰不住的渴望与野心,这还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
兰斯知道,德容||阿穆尔的盟约已经成立了。教徒和传教士进驻玛加尔的同时,也会更多的涌进阿穆尔,而包括费伦镇和两座学府以及众多阿穆尔城内的贵族势力都业已打上了圣神教的烙印。塞弗伯爵虽然比特伦特伯爵狡猾,但最终也不过是兰斯掌心的傀儡。
自古以来,控制权力的人只能争一城一地的得失,而控制信仰的人却能一举征服天下。这是多么显而易见的道理,然而手中握著权势的人一叶障目,总也读不出这个道理。他们要的只是更多的头饺,以为那就代表真正的力量。
看来,圣殿骑士团中又要新添一些高级职务了。
|
|
|
| 第一百二十二章 再见阿贝尔 |
|
本来兰斯计划在德容||阿穆尔的同盟建立后,马不停蹄的赶往圣心城,在大战前尽量多说服一些势力与圣神教合作,但是居住在阿穆尔北方丛林入口处的一位大人物却极大的引起了兰斯的关注。这位大人物,就是塞弗伯爵眼中的第三个大麻烦,芬顿第四骑士团团长,王弟托雷。
与塞弗伯爵不同的是,兰斯非但不把托雷看成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反而把他看做一个机会,一个把教会力量延伸到王家军队的契机。
兰斯对这个契机十分重视,他并未冒昧的直接去探望那位王弟,而是采取了更谨慎的做法:派老奥尔森频繁到访王弟军营,一探究竟,再决定怎么做。自己则在阿穆尔大张旗鼓,四处巡回,给圣神教壮大声威,在塞弗伯爵积极的帮助下,圣神教很快在学城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瞩目。
别的不说,加入教会宣传团的两校学生数量直线上升,很快达到千人之巨。在两校的演讲厅、实验室、课室、宿舍和食堂,随处可以看到工读生高唱圣歌,相互交换传单的热闹场面。
这一个星期中,阿穆尔及四围的地区各种事件频繁发生:一支几万人的圣神教教徒队伍从德容出发,向阿穆尔及更远的玛加尔城移民;大批异族圣神教教徒从西方荒原向巨龙山脉方向迁徙;向来低调的邪盾盗贼团突然频繁出没与费伦镇,阿穆尔不得不调派大量宪兵到镇中驻守,盗贼团与宪兵每日交锋数次,均无人伤亡……
一个星期后,在巨龙山中出现了一些奇怪的小聚居区,有目击者称,聚居区中除了一些身材粗壮、难民穿著的人类活动,也有一些矮人的身影,无论人类、矮人,眉目之间都是活脱脱的铁匠相,村落中房屋还没立起来,先是起了一座座高炉的地基,任谁看都不会觉得那是为煮饭之用。
在阿穆尔的民众和芬顿其它地区的贵族看来,这一切莫名其妙的事件彼此毫不相干,但偏偏在如此集中的时间内发生,只给人以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危机感。不过,当事人塞弗伯爵却一点也不担心,反正这一切乱象背后有兰斯看不见的双手在操纵著,如同披头四风格的音乐,表面混乱,内里却紧凑而错落有致,只需坐看情势向有利与阿穆尔的方向发展。
期间还有一个小插曲,几个从克兰来的斥候在费伦镇附近被邪盾盗贼团俘获,不知何故,竟被卖到了玛加尔的温沙秘密部队手中。这件事是兰斯神来之笔的小阴谋,如此一来,克兰相信费伦的事情是温沙在捣鬼,而温沙方则会相信克兰与阿穆尔的同盟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中,对阿穆尔有多了几分忌惮。
随著时间推移,一切计划开始慢慢明朗,兰斯知道,到了必须要离开阿穆尔的时候了。于是他决定亲自去拜访王弟托雷。
清晨时分,这位地位尊贵、受人崇敬的圣神教教皇没有带一名随从,悄无声息的离开了房间,走上阿穆尔熙熙攘攘的大街,穿著最低阶的牧师袍,穿行在人流之中,像一阵被晨风卷起的轻尘般掠过街道,最眼尖的孩子都看不见。那是一种称为「灰色舞步」的魔族潜行特技,当世之中能够施展的非魔族只有两人。
当教皇的房门关著的时候,教皇便是在冥思之中,即使塞弗伯爵也不得打扰。没有人会发现兰斯已经离开。黄昏的时候,从大学城赶回的安切洛蒂会公布这个消息。
兰斯直奔阿穆尔北方的第四骑士团军营。那是一处不大不小的营地,驻扎著四百名骑士,自两个月前到达阿穆尔,王弟托雷一直盘桓在那里,完全没有离开的意思。
太阳升起,号角的声音在军营中回荡,拖著短短的尾音。不远处的树林则一片静寂,连鸟鸣也没有一声。
兰斯越过两名表情严肃、看来心事重重的哨兵,信步走进军营里。几十个简易炉灶正燃著火焰,锅子里咕噜噜的冒著气泡,一股清淡的肉香在军营里飘荡,士兵们情不自禁的吸著鼻子,像老实听话的猎狗,为即将开始的早餐摩拳擦掌呢。
王弟的营帐很好找,就在营地最中心的位置,比其它帐篷高了一大截。兰斯下意识的凝望著帐篷顶的王旗图样,几个战士赶著二十几匹的战马从他面前经过,扬起尘土,令兰斯眯起了双眼,脸上呈现出不耐的神情。
即使闭上双眼,兰斯的超越魔族的听觉依然能提供不逊于视觉的信息,得得的马蹄声,第四骑士团那种包铁的厚军靴踩在地面的锵锵声,在这一片嘈杂之中,却有一个轻盈稳健的脚步。步幅细碎,像是一个妙龄女子。
兰斯睁开双眼,在马匹的缝隙间看到一个远远的模糊的背影,像是一个提著篮子的女孩,快步走进王弟的营帐里去了。
兰斯的心中突然一动。
我记得这个背影。在什么地方见过。但究竟是什么地方,是什么时候呢?
兰斯直觉的感到这个信息很重要,并没有走进王弟的营帐,反而缓步穿过军营而去。他一个人慢慢走上附近的高地,俯视著晨曦里的军营。身边还有一个第四团的哨兵站著,但他丝毫也没有察觉到此刻自己正站在当世最强大的权谋家身旁,只是有些烦躁的用枪杆敲打地面,等待换岗的时间。
兰斯不理会那个哨兵,挑了一块长满枯干的野草的地方慢慢坐下来。他要借助庇护所的帮助调动自己二十年人生经历中所有的记忆碎片,找到那个背影的由来。右手火焰状的疤痕一阵灼痛,眼前的世界一虚,突然换作一个上下左右皆是虚无的奇妙空间,巨大的球体内部贴满了一个个幻象画面,近处的是最近发生的事,远处的则是过往的记忆。兰斯就在这无穷多幻象中间寻找起来,凭著庇护所的巨大精神力量,他的思维速度再次达到了世间的极限。
女子的背影,政治,贵族,城市。铁一样的街道,曾经驶过一辆辆的囚车。提著篮子慢慢走过。篮子里装的是食物,和今天一样。要去见一位……
那是伦伯底区的街道。那个城市是艾哈迈。女孩要送饭给一位伦伯底的小官,赚些小钱维持家用。她厨艺很好,相貌也很漂亮,但是我没有仔细看过,只记得她的气质带著一种哀愁。我记得的只有背影。我们的马车远远的跟著她,越过。我在回望的时候,同车的男子也忍不住想回头张望。
那个女孩的名字,叫小雨。
兰斯一下子全都想起来了。巨大的精神体球一下子消失,晨光和土地的触感又回来。兰斯坐在高岗上,哨兵已经走了,只剩他一人。
她是小雨,是艾哈迈的一个孤苦女孩,是家道衰落却才华横溢的阿贝尔子爵喜欢的人。「『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于他。』光荣洁白的细麻衣,从来不是通往权势富贵的桥梁。」他最终选择了她,放弃了靠著婚姻向上爬的希望。
小雨怎么会在这?
毫无疑问,只有一个原因,阿贝尔也在这里,或许就在那营帐之中。他从军了吗?成了托雷帐下的一名勇将?不排除这种可能。安德雷德驾崩之时,托雷正在艾哈迈筝歌燕舞,阿贝尔作为艾哈迈上流交际圈里顶级的人物,不可能不与托雷结识。
但是,事情会这样简单吗?阿贝尔是个有野心的人物,根据我从奥尔森那里知道的,托雷则恰好相反,是一个出身于王族的隐士,比起叱吒方裘的王者,托雷更喜欢做一个闲云野鹤的人物,所以他故意避开了圣心城政治斗争最激烈的时候,选择弃权。阿贝尔跟了这样的人,他会安心吗?也许他会选择离开托雷,带著托雷的介绍信去圣心城一展拳脚。
阿贝尔一定会那样做的。他是个野心家,机会出现他便更难以安于寂寞。阿贝尔一心想打进芬顿政治的核心,而不是在交际场上潇洒。反观托雷王子,则厌倦了王室争夺,想要脱离圣心城的控制。如果把这两个人交换一下,岂不更合适!
这个看似荒诞的想法一出现在兰斯脑中,立刻引发了一连串的想法。蓦地,一个有些陌生的名字出现在兰斯脑海中||博梅尔。
他知道该怎么做了。
芬顿第四骑士团团长托雷姿态懒散的靠坐在虎皮椅上,目光恍惚的看著手中的一只银酒杯。从他微微翘起的唇边大致可以看出他那种消极避世的生活态度,但他眉间的一丝皱纹却透出深藏的野心,像一只受了伤的秃鹫在水鸟群中踱步,扇动翅膀,刻意掩饰著焦躁不安的情绪。
作为一位不得志的、身处尴尬境地的王弟,这样的情绪难道不是再合理不过吗?兰斯用心的观察著这位「托雷」的精神体,找不出一丝蹊跷的地方。他那张苍白清秀的贵族式面孔也没有一丝魔法波动的信号,无疑是一张真正的人脸,而不是什么幻象。
兰斯慢慢从灰色舞步的领域中退出来,站在这位看似悠闲的骑士团团长面前。
团长的双眼一下定住了,脸上出现了惊骇的表情,但转瞬冷静下来,用酒杯指著兰斯,问道:「刺客?」
「访客。」兰斯冷静的回答。
「竟然有这么鬼祟的访客!哈,你长得真像一个人。」说著,毫不在意的仰起脖子,把剩下的半杯红酒倒进口中。
「像你过去的朋友?」兰斯一挥手,一把大靠背椅从帐篷里间飞了出来,无声的落在他身后。两人面对面坐下。
团长高昂著下巴,用王族特有的那种高傲自赏的目光看著兰斯,赞道:「很有胆魄。」他的言行举止没有一丝破绽,精神体也没有不安的波动,活脱脱一个高傲自赏的王弟形象。
如果兰斯没有看到小雨的背影,他绝对认不出眼前这个人不是王弟托雷,而是他艾哈迈的朋友,郁郁不得志的交际圈王子阿贝尔。
「阿贝尔,别再跟我装相。我没有多少时间。」
芬顿第四骑士团团长的手突然按在剑柄上,但是他并没有站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他冷硬得如同大理石的表情终于缓解,露出一个有些无可奈何的苦笑。
「你真厉害,兰斯。我没有看错你,夏尔蒂娜小姐也不曾看错,你就是那个可以在谈笑间颠覆世界的人。」
阿贝尔一脚踢开椅子,走向兰斯,兰斯则等他走到面前才缓缓起身,两人的手握在一起。阿贝尔大笑,兰斯则报以收敛的笑容。
像在艾哈迈时一样,阿贝尔亲热搭著兰斯的肩膀,走向帐篷里间。那里有一个虎皮环形沙发,像极了他们在艾哈迈打牌时用的那一个。两人自在的坐了下来,开始会话。
「你是如何识破我的,兰斯?难道我的易容术还不够好吗?王弟离开艾哈迈前,我们曾经花一个月时间每天去跟格雷堡的博梅尔队长学习易容术。那可是一种失传的太古奇术,当世的辨识魔法无法绝对看透的。」
兰斯微笑著回答:「很简单。我看见小雨了。」
阿贝尔愣了一下,便一下子靠在靠背上,无声的大笑起来。
兰斯问阿贝尔:「王弟托雷在哪里?你不会告诉我,你把他杀了吧?」
「怎么会。其实整件事不是我的主意,而是出自王弟的心机。他的确是一个不同凡响的人物,如果他有意与王座,现在的芬顿也不会是如此一副乱象。殿下和我一起秘密跟格雷堡的博梅尔队长学习易容术期间便经常交换身份,现在想来,一切都是他早有预谋。」
「想不到这位王弟居然是如此一个厉害角色!」
阿贝尔赞同的点了点头,继续说道:「他代替我在艾哈迈做了三天子爵,在我随几个王家骑士到骑士团赴任以后,便带著两个随从往克兰去了。殿下想越过克兰,到银月城去访问。」
称托雷为「殿下」,这意味著阿贝尔并不承认西德尼的国王身份。不过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在兰斯看来,根本不值一提。兰斯可是连圣神都敢拿来赌咒发誓的流氓教皇。
「那路上可要经过蛮人的地界,相当危险吧。」
「不怕。托雷殿下的剑术相当高明,在我认识的人中仅次于佛朗兹子爵。佛朗兹子爵可是芬顿的圣骑士!况且两个贴身随从也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别说去银月城观光,我看,就是去赤海丘陵观光他们也回得来!」
「你到第四骑士团赴任,就没遇到什么麻烦吗?的确易容术很成功,在我看来,你就像换了一个人。但王室和骑士团的一些秘闻你不知道啊,岂不很容易露出马脚。」
「没有。殿下考虑得十分周全,离开之前,先推荐了一个第四骑士团的骑士给我。那人叫艾伯特勋爵,是个军营万事通。有了艾伯特勋爵的帮助,一切就是马踏平川。」
兰斯一听就乐了,「哈,艾伯特勋爵!那的确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
阿贝尔奇道:「怎么你认识他?」
「是的,我跟夏尔蒂娜在城北的花海与他有一面之缘。某种意义上说,他绝对是个人才。」
阿贝尔双手十指交叉,舒服的靠坐在沙发上,良久不语。兰斯知道叙旧已经结束了。
「你打算怎么办,阿贝尔。北上圣心城赴任的话,西德尼一世肯定不会给你好果子吃,一到圣心城,等著你的很可能是终身软禁。那样的王弟,只怕远比不过你的艾哈迈子爵逍遥呢。」
「是啊。所以我不去。」阿贝尔苦笑道。
「你自然可以不去,不过,拖也有拖的时限。你再这么拖下去,不只西德尼一世记不得你这个弟弟,芬顿的诸侯和骑士团的将士也把你给忘了。那时还不是一样。」
「你说得对,但殿下自己都没办法,我一个冒充的又能如何呢。除非……」
「除非什么?」
阿贝尔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说道:「除非芬顿发生什么大变故,需要第四骑士团出动,我能以王弟的身份突然出现在骑士团中,直接夺取军队的指挥权。」说完,阿贝尔一脸严肃的望著兰斯。
「这时机可很难把握呢。就算有瓦勒宰相那种级别的情报网,也很难掌握全局,何况是你这个冒牌王弟。」
阿贝尔自嘲的笑了:「就是这么回事。所以我在这里混吃等死。且不说这个,你最近过得怎么样?我听说圣神教新教会发达的速度比涨潮还快,像瘟疫似的到处蔓延,是不是真的?朋友一场,在圣殿骑士团里给我留个位子,也算是个退路。」
兰斯摆了摆手:「我或许有办法可以帮你。」
「真的?!」阿贝尔的眼楮立刻亮了起来。
「此去圣心城三百里距离,距第四骑士团驻地二百七十里,中间有三十里的差距。如果时机来到,你能瞬移至骑士团驻地,那么在密探赶回圣心城报告时,你有两个小时取得骑士团的指挥权。相当困难,不过值得一试。」说著,兰斯取出一块黄月石和一幅传送魔法阵简图交给阿贝尔,简要讲了一下魔法阵的制作原理。
「这个做起来很容易,不过距离很远,最好由专业的魔法师或学者来做,以避免误差太大。等我到达圣心城,会安插教会的人进入第四骑士团,把黄月石交到你的人手上,时机到来时,他会触发黄月石送信号给你。所谓时机,大抵就是有人起兵作乱,王室紧急调动骑士团的时候。眼下星落暗流涌动,究竟是哪方的势力率先发难也未可知。总之,随机应变,要看你的魄力和号召力了。」
阿贝尔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神经质的把玩著黄月石,软甲手套在石头表面擦出嘶嘶的响声。
「魔法只不过是过路道具,能否成功还要看你。第四骑士团中有一小半王弟的人,你手中应该有他们的数据,如何谋划我就不便参与了。总之,我只能帮你到这一步。」
「已经帮得我太多了,兰斯。你可真是雪中送炭啊。帮了我天大的忙!你要什么呢,我的朋友?我从没想到过会这样与你重逢:不是一个落魄的贵族子弟和一个逃亡牧师,而是王子与教皇!」
「你知道的,阿贝尔。我把你当朋友看,要的也不过是你也把我当朋友看,仅此而已。」兰斯笑道,心念一动,忽然想起一件东西来,打开魔法包裹,从里面取出一瓶淡黄色的液体,交给阿贝尔。
「这是什么?」阿贝尔疑惑的问道。
「狂暴魔药的原浆。把这东西和烈酒一比一百比例混合,给士兵们喝下,两个小时内他们会陷入狂躁易怒的状态,一旦打起来便化身为人类狂战士,不死不休。第四骑士团人员复杂,你要在短时间内夺权,说不得会有场仗好打。自己的手下若不忠心就没的打了。最好先让他们喝点这个。」
早时兰斯跟著灵魂引导者学习信仰之力的时候,曾有一堂战棋游戏课。西奥教兰斯不要吝惜士兵的生死,万事以战局为大。那之后兰斯认真思考过,牧师施加狂暴神术效率太差,还要冒著被敌军优先攻击的风险,能不能制作一种像治疗药水一样加持了狂暴效果的药水呢。每个士兵随身携带,开战前服用,岂不方便许多!
有了想法,真正做起来就容易了。兰斯查阅了大量纪q元时代的典籍,发现古时候还真有狂暴效果的魔药。但因为普通的人类战士比不得矮人,对狂暴的承受能力极为有限,往往发狂而死,阵亡率超高。因此狂暴魔药的制作很早就被教会禁止了,配方也已销毁。
不过以兰斯的聪明才智,要重新开发出一种魔药亦非难事。兰斯参考了治疗药剂的做法:要制作治疗药剂,首要是一种能够加持神术的幽河之水,在水中加持治疗神术即可,时效由牧师的水平和水的纯度而定。辅助类的魔药也基本相同,只是多加了一些填料。以这两大类的魔药制法为参考,兰斯终于开发出了芬顿时代的狂暴魔药来。
土地精在西方荒原地下建造新城时意外的发掘了一条地下幽河水脉,幽河之水要多少有多少。而兰斯手里的一批穴居人牧师也正需要练习神术的材料,一个月中,各种神术药剂做出了成千上万,在新城里堆积如山。质量虽然参差不齐,但多少有效果,可以想像,等天下大乱,诸侯纷争的时候这些治疗药剂能卖出多大的价钱。
这是圣神教内部最高的商业机密,除了异族信徒外,只有安切洛蒂、奥尔森等少数首脑人物知道。兰斯外出时,在魔法包裹里随身携带各种魔药的样品,计划遇到合适的买家便向他推销。
阿穆尔塞弗伯爵已经成了圣神教最大的盟友,变成自己人了,兰斯不指望赚他的钱,也就没把魔药给他看。因此阿贝尔倒成了圣神教新教会魔药的第一位大客户了。
阿贝尔看著瓶子里的药水,心念电转,问道:「这么好用的东西,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副作用很大。体质差的人类可能无法从狂暴状态复原。你记得别给心腹喝就行了。防只防那些骑墙派,喝了魔药,让他们没有退路。杀几个御林军,第四骑士团想不反也得反了。」兰斯冷酷无情的说道。
「真是……恶魔的玩意啊。」阿贝尔叹道。
兰斯怕阿贝尔不接受,便劝诱他说:「人要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就总得付出代价,想不伤害任何人是不可能的。两军相逢勇者胜,我的魔药或许会害死那么百八十个人,可救到的人命比治疗药剂多得多呢。」
「你说得对,是我妇人之仁。」阿贝尔把魔药收藏起来,「或许我们从来就没有真正了解你,兰斯。你在艾哈迈的时候,我曾自信比其他人更能看懂你,但如今看来,我还是太天真了。」
「不,现在的我和那时的我截然不同了。」兰斯心里也不禁生出淡淡的感慨:「我要走了,阿贝尔。圣心城的庆典已近尾声,我现在去也有些晚了,只能尽量再捞一笔。」
「人逢乱世,如浪中孤舟。必须为自己多做打算了。兰斯,我的朋友,不知下一次何时再见。」
「呵呵,不要期待那一天吧,阿贝尔。你不用见到我,教派即是我,信仰即是我。你要获得我更多的友谊,就变得更强大吧。只有强者,才有资格选择朋友或敌人。」
兰斯阔步走出营帐,施展开灰色舞步,消失在阿贝尔的视野中。阿贝尔默然望著兰斯消失的地方,久久没有动作。
「子爵大人,你在看什么呢?」随著一个女子带著笑意的声音传来,窈窕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候鸟。从艾哈迈来的,往圣心城去了。」阿贝尔笑著回答,迎向了正走进来的女子,他的妻子小雨。
「天啊,那不是飞反了吗,我的大人?」小雨调皮的笑道,把身后的提篮拿到面前,糕点的香味顺著秋天的凉风吹了进来,一半寒冷,一半温暖。阿贝尔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早餐后的甜点一向是他的最爱。据说五年后,前芬顿两大骑士团温沙会战时,阿贝尔就是一边嚼著小雨做的甜点,一边同佛朗兹谈判。
「不,小雨,有一种候鸟,可以让日月星辰随著它的双翼流转。它想要夏天就是夏天,想要冬天就是冬天。」
灰色舞步的世界里没有色彩,没有阳光,有的只是一片深深浅浅的灰色之海,从脚下延伸到无尽的远处。侧耳倾听,天籁之间只有一片恍惚的沙沙声,仿佛元素魔法在大气中扰动。但其实那不过是脑海中的幻觉而已。
人类生来就不习惯这种绝妙的潜行方式,即使有了魔族的肉体也难以改变。
兰斯默默的走著,身形从灰色的世界中走出,重新焕发了生命的色彩。白皙的皮肤,漆黑如雨夜的双眼,带点血色的嘴唇。一个人影紧跟著兰斯显现出来,慢慢的跟在兰斯背后。兰斯没有一点慌乱,因为他知道那个人会在那里,尽管他从来也没发现。
那是西隆,星棋大陆有史以来曾经存在过的最厉害的人类盗贼。他从地底世界偷来的灰色舞步技巧,如今已经比魔族的暗杀者还要高超,达到只有魔风堡贵族才能企及的境界。
兰斯早在等著西隆了。西隆是从邪盾盗贼团那里来的,可见塞弗伯爵的人把事情处理得很好,西隆已经放心了。作为团长的西隆很自然的把这件事看成欠兰斯的人情。他并不知道,兰斯也曾和圣盾兵团有著千丝万缕的联系,帮助这些昔日的战友重获新生,只不过是兰斯在对旧日的自己还愿,跟他充满爱心的男人西隆并没有什么关系。当然,兰斯从不放弃任何可以利用的机会,还愿并不妨碍他借机拉拢人入自己的阵营。
「那个冒牌王弟是个很厉害的人。」西隆用带著几分轻蔑的语调对兰斯说。
「这话怎么说?阿贝尔是个聪明人,这我知道。」
「他是个心狠手辣的人,这您也知道吗?当您说要他杀几个御林军逼第四骑士团造反的时候,他的呼吸和心跳都变了,就那么短短的几秒钟,又恢复了正常。」
「我的话触发了他心底的杀机吗?」兰斯笑著问道。精于精神力控制的兰斯当然早就发现了阿贝尔的情感变化,但是他很好奇西隆能察觉到何种程度。
西隆不懂得高深的精神力技巧,他有他识人的方法:「不,不是那种突然泛起杀机的感觉。我曾经做过杀人的行当,对那种情感的蛛丝马迹清楚得很。他那种惊骇、犹疑和突起的杀机,是一个骗子被人揭穿时才有的。」
「骗子。」兰斯面无表情的喃喃道。
「如果我看得不错,这个假王弟早已开始在第四骑士团中展开杀戮了。国王陛下大驾光临之前,不是总要大兴土木的铺路吗。」
「呵呵。那也是他的事了。我很希望能把他作为一个有力的盟友看待,毕竟他也算我的旧友。」兰斯的脚步忽然停下,转过身,郑重的看著西隆。盗贼流里流气的表情为之顿消,也如同一个士兵般肃立以对。
「西隆,曾经我以为我需要一个将军。在见到铁锤布朗和达席克的时候,我的这个想法更加强烈起来,以致我一直以为它是对的。」
「可是在政治圈里摸爬滚打了半年,现在我知道我错了。真正需要将军的是那些手握重兵的诸侯。我不需要一个将军,我要的是一个刺客,一个能够抵消对方的名将、甚至君主的刺客。」
「西隆,我要你做那个刺客,那个为了圣神教复兴活在暗影中的人。」
「我欠您一个人情,大人。我愿意偿还。盗贼团的大家……他们过得很好,您的安排是对的,我永远做不到。但即便没有这个人情,我也愿意跟随您。只因为||」
「因为什么?」兰斯用双眼把笑意传达给西隆。
「因为很有趣。我一直以为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从我父亲、父亲的父亲、父亲的父亲的父亲那个时代就是这样的,不管怎么做也无法将它改变,只能随波逐流的生存下去。但当我遇到了您之后,我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改变了。现在我不想看它怎样发展,我想看它是怎样形成的。如何从一片混沌中形成秩序。」
「很好,你实在很聪明,西隆。如果你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你一定能改变这个世界。不过,还来得及,现在你不是也正要改变一切吗?」
「一个兽人。」兰斯望著在大地尽头如炭火般无奈燃尽的夕阳,轻轻的说道。「南方,赤海丘陵,伏龙者。你不是也见过他吗?」
「是的。剥了皮化成灰我也认识。虽然他们兽人长得都一个样。」
「他也有著创造世界的力量。因此,我们要把那力量扼杀在摇篮里。」
「兰斯大人,我的命寄存在您这里,当我拿到奥博的丑陋的大脑袋,再把它换回来吧。」
「再见。」
西隆向兰斯敬了个漂亮的军礼,似乎是他这辈子做过最标准的动作,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十步之内,刺客的身影便融化在拉长的树影中。
作为一个生活在暗处的人,灰色舞步才是他的世界。
兰斯叹了口气。不知道西隆能否成功,不论如何,失去西隆或奥博中的任意一个,这个世界都少了许多可能性,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只是兰斯已不是一个孩子,不会为了贪玩做些莽撞的事。
兰斯并不是一团烧尽混沌的火焰,相反,他是一座永恒的冰山,用自己的呼吸冻结整个大海。按部就班循序渐进的把整个世界纳入自己的节奏,一种冷漠、缺乏人性、不可忤逆的秩序。
兰斯从魔法包裹里取出一颗小水晶球,用手掌拂了一下,注入些许精神力。水晶球中心的黑暗中浮现出一张人脸。是黑衣法师会会长克鲁索,当兰斯在阿穆尔展开政治宣传攻势时,克鲁索已经通过多次连续不断的传送术抵达了圣心城,在那里建起了远程传送魔法阵的终端。
「一切都准备好了吗,克鲁索?」
「是的,大人。不过……」克鲁索似乎面有难色。
「不过什么?」
「您大概来迟了。小公主的成年仪式已经结束,贵族明面上的沙龙聚会也尽尾声,交易都转到地下去了。」
「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们不是还没有离开圣心城吗。再说,国王也没选定王后,大家还有的一争呢。」
「不,库迪埃神甫找到的宫廷政事顾问说,西德尼三世暂时不会选定王后了。若说大事,只剩下一件事了,就是夏尔蒂娜小姐和佛朗兹子爵的订婚礼。不过佛朗兹子爵一直没回来。大人,恕我直言,这可是个机会,您得抓住了。」
兰斯的语气变得有点烦躁:「这是什么机会?艾哈迈的德摩尔是我们的赞助商,不必要再找代q理人了。」
「不是那个意思,大人,绝对不是!我们这些幕僚见识才智自然比不了大人您,可年岁都不小了,男女之事上也算过来人。咳……」说到「过来人」这个字眼,克鲁索的老脸竟然难得一红。毕竟身为资深苦修法师的克鲁索是没有什么风流艳事的,现在所说的也不过是转述奥尔森老头的话:「我们苦修法师的教条里有一条,虐待自己是一种修行,可自虐过头,到奄奄一息生不如死就不好了。纪q元时代的一位大师说过,自虐,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每天抽自己两顿鞭子,不抽的时间全是幸福的……」
「住嘴,你跟我讲你们那一套干什么。我可不要苦修带哦。」兰斯打断克鲁索滔滔不绝的罗嗦。克鲁索为人耿直,不善言辞,突然这么多话,肯定是别人教的,聪明如兰斯立刻就反应过来。
「那是自然。我只是打个比喻,是比喻。大人您早就计划要来圣心城,政治上讲也该早来,越早越好,您自然知道这个道理,可是却总在路上耽搁,迟迟不来,我跟奥尔森爵士研究过,您是不是在害怕著什么呢?是不是在逃避著什么迟早要面对的事……」
「闭嘴!」兰斯恼怒的吼道。
「好、好!大人息怒,我言尽于此。总之您尽快来圣心城吧。我们正在为两位德高望重的千年世家公子举行洗礼。我们已托关系从监狱里提了个圣心城大圣堂的老神甫出来主持此事,但公爵大人急于与您见面。还有,我们委托御林军调查那些银月城的蠢精灵的下落也有了眉目,好像是一伙北方人贩子正在把蠢精灵们运走,已经派人截击了。总之敬候您的圣驾!」克鲁索忙不迭的报告道,很快切断了联系。
兰斯却呆立在那里。那稍纵即逝的怒火,已经多久没经历过了?
灵魂引导者西奥曾说,如果你愤怒,只是因为没把握。
我没有把握吗?或许真如克鲁索老头所说,我在躲避著什么……
这个二十岁的教皇一时呆立在深秋的寒风中,像一个普通的痴情人,对月而立。
|
|
|
| 第一百二十三章 夏尔蒂娜 |
|
芬顿历一千年二月。圣心城。
那美丽的少女安静的坐在她的内室里。冬日清澈而冷冽的阳光透过圆形天花板玫瑰色的玻璃照射进来,染上了一抹动人心魄的色彩,将整个小房间照得如玫瑰花瓣一样明艳。少女斜靠在点缀著白树图案的深红丝绸椅垫上,双手垫著头,枕在沙发靠背上。她的表情是近乎修女般的宁静,但她的小嘴却总是微微的上翘,仿佛有什么可爱的烦恼使她气鼓鼓的,一点忧郁,一点欣喜,青春最纤细的情感在她嘴唇交织。
少女如同白玉一般细嫩的手指交叉在一起,吹弹得破的肌肤透著珊瑚般的殷红,在她右手中指上带著一枚锈迹斑斑、又笨又重的铁戒指,丑陋异常,与她的美丽两相对照反而生出一种异乎寻常的感觉,仿佛藏著什么重要的过往。
夏尔蒂娜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带著这枚戒指。她不记得她是从何处得到这枚戒指的,只知道大概是她的猫走失的时候。她的地位尊贵,生活极尽豪奢,这样一枚做工粗糙而且老旧的戒指怎么看都跟她的生活绝缘。然而它却实实在在的在她手指上套著。
少女曾经想过向仆人们询问戒指的事,可奇怪的是每当她想要这样做,胸口就闷闷的,让她难受得无法面对。她便有意无意的把戒指给身边的人看,希望他们问起,但她很快发现他们对那件东西熟视无睹。不,他们是真的看不见。那是一枚没有重量的戒指,它只是一个幻象,或许只存在于她的心中。
每当她集中心思思考戒指的事情,思绪就越发混乱起来,想起无数件早已遗忘的童年琐事。经过很多次努力后她开始刻意禁止自己这样做。
不管怎么说,它只是一枚无关轻重的戒指,就像她走失的爱猫,除了心里不时惦记,并不会对她的生活有实质的影响。两个月前她从艾哈迈来到王都的目的只有一个,结婚。
对方是一个年轻有为的贵族青年,事实上,可能是芬顿这个年龄段的贵族中前程最为远大的一个,荒原公爵菲尔南的佷子,芬顿北军的新圣骑士,佛朗兹子爵。
她曾经和那位子爵大人在艾哈迈有过简单的接触。佛朗兹子爵是一个固执、冷漠乃至有些无情的人,眼神中总是一片漠然,仿佛荒原公爵家族几百年悲剧的宿命都承载在他眼中。十代人以来,这个武人世家的兄弟无不陷入为情相互仇杀的窘境,如同中了创世神的诅咒。而佛朗兹子爵幸运的是一个独子,那种被诅咒的命运将可豁免了,但艾哈迈的老女人们看到佛朗兹子爵时总是窃窃私语的说,看他那种阴沉的面相,只怕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兄弟解决掉了,一生背负著杀孽吧。
她对佛朗兹这样的男子殊无好感。她喜欢的是那种沉静、温和、文质彬彬的青年。除了性格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佛朗兹子爵也不符合她的审美观。她一直对自己说男人的长相不重要,只要配得起自己就好,可惜对被誉为艾哈迈之花的她而言,这个要求已经苟刻得过分了。或许世上并没有在外表方面配得起她的男子。或许她该放弃这个梦想,正如她同样以美貌闻名于世的母亲,不是也嫁给了相貌普通的父亲吗。
是的,她不喜欢佛朗兹,甚至有点看不起他。艾哈迈的贵族从来鄙视穷贵族的家事。不过现在政局动荡,世道乱得很,即使像艾哈迈这样的富饶强盛的大城也要多多考虑自保的问题。荒原公爵家虽然没钱,却有的是骁勇善战的士兵。金钱和长矛的组合不正是所谓「天作之合」吗?
这就是政治婚姻。尽管讨厌,她却也没有想过要反抗。她是一个寂寞的人,寂寞得无所顾忌。她是艾哈迈的公主,最大的爱好却是乔装打扮成吟游诗人女儿的模样,到嘈杂肮脏的地方唱歌。她其实也没有从那种行为中得到快乐,只是不这样做的话,生活更加无趣罢了。她需要一点点刺激使一切维持在常轨。
反正都是一样的。少女对自己说。这个子爵,那个伯爵,甚至芬顿的王公。反正都是男人。反正都不是我「喜欢」的人。
喜欢……呵呵,多么可爱的字眼儿!就像在镀金的田野里慢慢行走的咖啡,那样的旁若无人。也许我这样寂寞的女子,注定不会有喜欢的人。
少女的心口一阵刺痛,她不得不用带著馨香的手帕轻轻的压著。爱情只是一个幻梦,是诗人和歌手编织出来骗钱的玩意。有没有爱情,生活都一样无聊,永远看不到任何希望。
正在这样自怨自艾的想著,管家的声音从门口处传过来:「小姐,温沙的伊丽莎白小姐来看你了。」
她略略回过头望著他,点了点头:「知道了。」
那是博梅尔叔叔,艾哈迈的卫队长,保护著她一起来到圣心城的。从她记事以来,博梅尔叔叔就一直守护在身边,好像一只憨厚的忠犬。博梅尔是一个不错的剑士,还懂得一些江湖游侠的小把戏,她的易容术就是从他那里学来的。
随著她渐渐长大,她从人们那听到了越来越多的关于博梅尔叔叔的事情。她这才知道他的剑术不止是「不错」的程度,他曾经是芬顿的圣骑士,拿著一把圣剑名曰「束缚」,剑技高超天下无匹。他是母亲年轻时三个最主要的追求者之一,整天跟在母亲身后形影不离,四人一起游历天下,留下了无数传说,并称轻歌四侠客。
博梅尔的两个竞争对手,一个是妖术天才西索,另一个就是自己的父亲,艾哈迈的领主葛朗台侯爵了。当然那时候他还没有继承家族的爵位,只是一个爱好音乐的浪荡子弟。
博梅尔不用多说,而西索现在已经隐居,不知所踪,但魔法学界的很多人认为如果西索出世,当今三大魔法宗师都要降级成二流。若论人品才华,自己的父亲倒是三人中最差的一个。当然,葛朗台的身家是芬顿第一,随便一根头发都价值一桶金,可不是那两人能比得了的。
所谓的轻歌四侠,只是母亲无聊的到处走,几个追求者死皮赖脸的跟著而已。每次想到这件事她总感到一阵嫉妒。或许博梅尔叔叔望著自己的目光也在追寻著母亲的美吧。为什么母亲有这样的好运,全天下的才俊都围绕在她身边,而自己没有呢?是自己比不上母亲吗?
也许是吧。母亲说过这样过分的话:圣天使家族的美丽是十成十,而葛朗台家的遗传就是美丽中的杂质。很过分的话,不过却是事实。
除了美貌,母亲的魔法天赋也更高。圣天使家族是芬顿魔法家族中最强的一个,强到不可思议的程度:继承者随著身体日渐成熟会自然领悟古往今来的全部即死系奥术!
她十岁的时候就已经领悟了死亡一指、石化和解离三大即死奥术,而母亲则早已超过了芬顿时代已知魔法的境界,可以随意以任何方式杀死任何人。因此说,博梅尔和父亲这样的追求者真是拼了命的,一个不小心就可能丧命当场,他们坚持下来真不容易。
她又记起了六岁时,听母亲讲的魔法家族的事。那是一个悠远得近乎神话的传说。
四千年前,创世神泰戈尔和魔王奥妮还在大地上生活,魔法文明、科魔文明和灵魂界并存于世。魔法家族是科魔文明的造物,是利用魔法文明的奥秘和科魔文明的基因改造术完成的。这是一系列有趣的实验,产生了各式各样的结果。大多数的成品是不成形的怪胎、迅速退化的天赋、隔代变质的天赋,但也有少量的天赋可以被准确遗传。
这一系列实验甚至惊动了神和魔王。他们分别开始了自己的研究,创造出秘密的魔法家族。圣天使家族这一系就是泰戈尔神创造的。家族的血脉中不但埋藏著神奇的魔力,还埋藏著一个惊天的秘密:那时泰戈尔神和魔王奥妮都预见到即将到来的神魔战争,以及最后的结果。泰戈尔神将赢得战争,但奥妮不会被毁灭,而是隐藏在世界的角落等待复活。泰戈尔神将他最后的力量封印在圣天使家族的血脉中,一旦魔王复活,神力也将受激发而觉醒,与魔王同归于尽。
几千年来,魔王以各式各样的身份尝试觉醒多达五次,但每一次当圣天使的神力即将觉醒时,魔王却再次陷入沉睡。这个过程在大陆上造成了无数的风波,被一些人类史学家观察到了,命名为泰戈尔循环。
当然,要承载创世神的巨大力量,圣天使家族也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这是一个一脉单传的女系家族,无论父亲为谁,永远只有唯一的女儿。而且随著魔力提高,承载者身体将会承受巨大的痛苦,到了后来,一切人间烟火都会给她们的身体造成极大的重负,要吃一粒米,喝一口酒都可能丧命,必须由拥有神力的牧师在旁伺候。为了尽量延缓这个过程,圣天使家族的长辈经常在女儿年纪还小的时候就封印她们的记忆。
是的,夏尔蒂娜自己的幼年记忆也曾经被封印过。母亲并没有解开封印,但不知为什么封印却消失了,就在她开始思考中指上那枚没有实体的铁戒指的时候。血脉的记忆醒来了,同时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忘记了。她不知道为何会如此,不过,也不重要,不是么。她还是她,无论记起了什么,忘记了什么,也要寂寞的活著。
夏尔蒂娜很感激即将到访的这位伊丽莎白小姐,还有那位国王的妹妹,小艾米莉公主,在圣心城的日子多亏她们的陪伴才变得不那么无聊。小艾米莉公主是个人见人爱的乖女孩,而伊丽莎白小姐则有些怪,有时温柔贤淑爱关心别人,甚至有点多事,有时却骄横跋扈不讲道理。夏尔蒂娜和她已经很熟了,可每次见到她之前还是猜不出今天见到的会是哪一个她。
不过,当咚咚的脚步声从走廊尽头远远传来,夏尔蒂娜就知道今天的伊丽莎白是哪一个了,因为这种大步流星的走法绝非那个淑女伊丽莎白的风格。
第一百二十三章 夏尔蒂娜
芬顿历一千年二月。圣心城。
那美丽的少女安静的坐在她的内室里。冬日清澈而冷冽的阳光透过圆形天花板玫瑰色的玻璃照射进来,染上了一抹动人心魄的色彩,将整个小房间照得如玫瑰花瓣一样明艳。少女斜靠在点缀著白树图案的深红丝绸椅垫上,双手垫著头,枕在沙发靠背上。她的表情是近乎修女般的宁静,但她的小嘴却总是微微的上翘,仿佛有什么可爱的烦恼使她气鼓鼓的,一点忧郁,一点欣喜,青春最纤细的情感在她嘴唇交织。
少女如同白玉一般细嫩的手指交叉在一起,吹弹得破的肌肤透著珊瑚般的殷红,在她右手中指上带著一枚锈迹斑斑、又笨又重的铁戒指,丑陋异常,与她的美丽两相对照反而生出一种异乎寻常的感觉,仿佛藏著什么重要的过往。
夏尔蒂娜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带著这枚戒指。她不记得她是从何处得到这枚戒指的,只知道大概是她的猫走失的时候。她的地位尊贵,生活极尽豪奢,这样一枚做工粗糙而且老旧的戒指怎么看都跟她的生活绝缘。然而它却实实在在的在她手指上套著。
少女曾经想过向仆人们询问戒指的事,可奇怪的是每当她想要这样做,胸口就闷闷的,让她难受得无法面对。她便有意无意的把戒指给身边的人看,希望他们问起,但她很快发现他们对那件东西熟视无睹。不,他们是真的看不见。那是一枚没有重量的戒指,它只是一个幻象,或许只存在于她的心中。
每当她集中心思思考戒指的事情,思绪就越发混乱起来,想起无数件早已遗忘的童年琐事。经过很多次努力后她开始刻意禁止自己这样做。
不管怎么说,它只是一枚无关轻重的戒指,就像她走失的爱猫,除了心里不时惦记,并不会对她的生活有实质的影响。两个月前她从艾哈迈来到王都的目的只有一个,结婚。
对方是一个年轻有为的贵族青年,事实上,可能是芬顿这个年龄段的贵族中前程最为远大的一个,荒原公爵菲尔南的侄子,芬顿北军的新圣骑士,佛朗兹子爵。
她曾经和那位子爵大人在艾哈迈有过简单的接触。佛朗兹子爵是一个固执、冷漠乃至有些无情的人,眼神中总是一片漠然,仿佛荒原公爵家族几百年悲剧的宿命都承载在他眼中。十代人以来,这个武人世家的兄弟无不陷入为情相互仇杀的窘境,如同中了创世神的诅咒。而佛朗兹子爵幸运的是一个独子,那种被诅咒的命运将可豁免了,但艾哈迈的老女人们看到佛朗兹子爵时总是窃窃私语的说,看他那种阴沉的面相,只怕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兄弟解决掉了,一生背负著杀孽吧。
她对佛朗兹这样的男子殊无好感。她喜欢的是那种沉静、温和、文质彬彬的青年。除了性格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佛朗兹子爵也不符合她的审美观。她一直对自己说男人的长相不重要,只要配得起自己就好,可惜对被誉为艾哈迈之花的她而言,这个要求已经苟刻得过分了。或许世上并没有在外表方面配得起她的男子。或许她该放弃这个梦想,正如她同样以美貌闻名于世的母亲,不是也嫁给了相貌普通的父亲吗。
是的,她不喜欢佛朗兹,甚至有点看不起他。艾哈迈的贵族从来鄙视穷贵族的家事。不过现在政局动荡,世道乱得很,即使像艾哈迈这样的富饶强盛的大城也要多多考虑自保的问题。荒原公爵家虽然没钱,却有的是骁勇善战的士兵。金钱和长矛的组合不正是所谓「天作之合」吗?
这就是政治婚姻。尽管讨厌,她却也没有想过要反抗。她是一个寂寞的人,寂寞得无所顾忌。她是艾哈迈的公主,最大的爱好却是乔装打扮成吟游诗人女儿的模样,到嘈杂肮脏的地方唱歌。她其实也没有从那种行为中得到快乐,只是不这样做的话,生活更加无趣罢了。她需要一点点刺激使一切维持在常轨。
反正都是一样的。少女对自己说。这个子爵,那个伯爵,甚至芬顿的王公。反正都是男人。反正都不是我「喜欢」的人。
喜欢……呵呵,多么可爱的字眼儿!就像在镀金的田野里慢慢行走的咖啡,那样的旁若无人。也许我这样寂寞的女子,注定不会有喜欢的人。
少女的心口一阵刺痛,她不得不用带著馨香的手帕轻轻的压著。爱情只是一个幻梦,是诗人和歌手编织出来骗钱的玩意。有没有爱情,生活都一样无聊,永远看不到任何希望。
正在这样自怨自艾的想著,管家的声音从门口处传过来:「小姐,温沙的伊丽莎白小姐来看你了。」
她略略回过头望著他,点了点头:「知道了。」
那是博梅尔叔叔,艾哈迈的卫队长,保护著她一起来到圣心城的。从她记事以来,博梅尔叔叔就一直守护在身边,好像一只憨厚的忠犬。博梅尔是一个不错的剑士,还懂得一些江湖游侠的小把戏,她的易容术就是从他那里学来的。
随著她渐渐长大,她从人们那听到了越来越多的关于博梅尔叔叔的事情。她这才知道他的剑术不止是「不错」的程度,他曾经是芬顿的圣骑士,拿著一把圣剑名曰「束缚」,剑技高超天下无匹。他是母亲年轻时三个最主要的追求者之一,整天跟在母亲身后形影不离,四人一起游历天下,留下了无数传说,并称轻歌四侠客。
博梅尔的两个竞争对手,一个是妖术天才西索,另一个就是自己的父亲,艾哈迈的领主葛朗台侯爵了。当然那时候他还没有继承家族的爵位,只是一个爱好音乐的浪荡子弟。
博梅尔不用多说,而西索现在已经隐居,不知所踪,但魔法学界的很多人认为如果西索出世,当今三大魔法宗师都要降级成二流。若论人品才华,自己的父亲倒是三人中最差的一个。当然,葛朗台的身家是芬顿第一,随便一根头发都价值一桶金,可不是那两人能比得了的。
所谓的轻歌四侠,只是母亲无聊的到处走,几个追求者死皮赖脸的跟著而已。每次想到这件事她总感到一阵嫉妒。或许博梅尔叔叔望著自己的目光也在追寻著母亲的美吧。为什么母亲有这样的好运,全天下的才俊都围绕在她身边,而自己没有呢?是自己比不上母亲吗?
也许是吧。母亲说过这样过分的话:圣天使家族的美丽是十成十,而葛朗台家的遗传就是美丽中的杂质。很过分的话,不过却是事实。
除了美貌,母亲的魔法天赋也更高。圣天使家族是芬顿魔法家族中最强的一个,强到不可思议的程度:继承者随著身体日渐成熟会自然领悟古往今来的全部即死系奥术!
她十岁的时候就已经领悟了死亡一指、石化和解离三大即死奥术,而母亲则早已超过了芬顿时代已知魔法的境界,可以随意以任何方式杀死任何人。因此说,博梅尔和父亲这样的追求者真是拼了命的,一个不小心就可能丧命当场,他们坚持下来真不容易。
她又记起了六岁时,听母亲讲的魔法家族的事。那是一个悠远得近乎神话的传说。
四千年前,创世神泰戈尔和魔王奥妮还在大地上生活,魔法文明、科魔文明和灵魂界并存于世。魔法家族是科魔文明的造物,是利用魔法文明的奥秘和科魔文明的基因改造术完成的。这是一系列有趣的实验,产生了各式各样的结果。大多数的成品是不成形的怪胎、迅速退化的天赋、隔代变质的天赋,但也有少量的天赋可以被准确遗传。
这一系列实验甚至惊动了神和魔王。他们分别开始了自己的研究,创造出秘密的魔法家族。圣天使家族这一系就是泰戈尔神创造的。家族的血脉中不但埋藏著神奇的魔力,还埋藏著一个惊天的秘密:那时泰戈尔神和魔王奥妮都预见到即将到来的神魔战争,以及最后的结果。泰戈尔神将赢得战争,但奥妮不会被毁灭,而是隐藏在世界的角落等待复活。泰戈尔神将他最后的力量封印在圣天使家族的血脉中,一旦魔王复活,神力也将受激发而觉醒,与魔王同归于尽。
几千年来,魔王以各式各样的身份尝试觉醒多达五次,但每一次当圣天使的神力即将觉醒时,魔王却再次陷入沉睡。这个过程在大陆上造成了无数的风波,被一些人类史学家观察到了,命名为泰戈尔循环。
当然,要承载创世神的巨大力量,圣天使家族也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这是一个一脉单传的女系家族,无论父亲为谁,永远只有唯一的女儿。而且随著魔力提高,承载者身体将会承受巨大的痛苦,到了后来,一切人间烟火都会给她们的身体造成极大的重负,要吃一粒米,喝一口酒都可能丧命,必须由拥有神力的牧师在旁伺候。为了尽量延缓这个过程,圣天使家族的长辈经常在女儿年纪还小的时候就封印她们的记忆。
是的,夏尔蒂娜自己的幼年记忆也曾经被封印过。母亲并没有解开封印,但不知为什么封印却消失了,就在她开始思考中指上那枚没有实体的铁戒指的时候。血脉的记忆醒来了,同时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忘记了。她不知道为何会如此,不过,也不重要,不是么。她还是她,无论记起了什么,忘记了什么,也要寂寞的活著。
夏尔蒂娜很感激即将到访的这位伊丽莎白小姐,还有那位国王的妹妹,小艾米莉公主,在圣心城的日子多亏她们的陪伴才变得不那么无聊。小艾米莉公主是个人见人爱的乖女孩,而伊丽莎白小姐则有些怪,有时温柔贤淑爱关心别人,甚至有点多事,有时却骄横跋扈不讲道理。夏尔蒂娜和她已经很熟了,可每次见到她之前还是猜不出今天见到的会是哪一个她。
不过,当咚咚的脚步声从走廊尽头远远传来,夏尔蒂娜就知道今天的伊丽莎白是哪一个了,因为这种大步流星的走法绝非那个淑女伊丽莎白的风格。
「夏尔蒂娜,姐姐又来看你了,哦呵呵呵呵……」房门打开,伊丽莎白用手帕掩著嘴巴夸张的笑著飞一样的走了进来。
夏尔蒂娜偷偷的叹了口气:「这么高兴,遇到什么好事啦。」
「呵呵,你猜猜看。」伊丽莎白的脸居然难得的红了一下。
「男人。」
「你猜对了,真不愧是我的好妹妹。」
夏尔蒂娜心想,除了男人你还有什么事,扁了扁小嘴问道:「这次又是怎样的男人?大魔法师还是圣骑士?不会是我们的西德尼陛下吧?」
「当然不是。我对那种老气横秋的男人毫无兴趣。这次的男人相当不错,不过,光是这样也不值得我温沙的女儿伊丽莎白如此兴奋,关键是一桩心愿得偿了。」
「啊?还是一桩心愿?难道是你青梅竹马时代暗恋的邻家小男爵?」
「哼。凭我的眼光与实力,哪有机会去暗恋别人?只有全天下男人暗恋我的份呢!事情是这样的,去年我曾经和艾米莉小殿下、夏菲小姐到德容进行了一次短途旅行,路上认识了一个出色的男子。他的身份不算尊贵,不过是西方来的游历商人,但言谈举止却充满大家之气,非路上那些纨裤子弟可比。我稍稍起了勾引他的兴趣……」
「结果失败了?」夏尔蒂娜故意打断她说道。
「别乱讲!」伊丽莎白气得小脸发白,「以我的实力,天下间任何男人还不手到擒来,怎么会失败!当时主要是时间太紧迫了,我还没来得及下手,那男人就不知所踪,真是人生一桩憾事!本来以为这会成为我勾男史上的一个污点,不过,真神保佑我温沙,不想让我的美名蒙羞,前天居然给我在宴会上遇到了他。」
「有这么好!」夏尔蒂娜瞪大眼睛,一本正经的说,「居然让天上有地下无的伊丽莎白姐姐如此惦念,这可是个怎样的男人啊。一定特别帅吧?」
「不,也不是很帅。」伊丽莎白得意洋洋的说,「比我和夏尔蒂娜妹妹都差一点,比其他人强一些。呵呵,这不是问题的重点。要知道我阅人无数,看男人早已不看长相了,重要的是人品内涵。这个男人的长相虽然一般般,内里却很实在,堪称极品……」
「他不就是一个外国奸商嘛。说什么内里,冒富我们艾哈迈多了去。」
「不,商人的身份只是一个掩护。」伊丽莎白欲擒故纵的说,看著夏尔蒂娜。
「那他是个千年世家子弟?」
「有可能,不过他的身份远比那要尊贵得多,是不是世家子弟已经无所谓了。难得他能够如此平易近人,这证明了奥尔森叔叔的一句话,越是真有实力的人越不爱卖弄。」
「说得这么神道道的,难道这个男人是外国的王子。」
伊丽莎白不想再卖关子了:「呵呵,你不用猜了。他是芬顿的新教皇。」
夏尔蒂娜皱了皱眉头:「倒听说有这么一号人物。博梅尔叔叔很少提他的事。不过,伊丽莎白,你难道对这种老头子有兴趣吗?」
「老头子?!谁说他是老头子!二十岁的教皇,名声响得很,你居然都不知道,在家里闷得太多了吧!」伊丽莎白的语气有点著恼,「在我们温沙,你这样的都叫『宅女』呢。家中有一宅,双亲头发白!」
「别生气啦,呵呵。快说说,我们的伊丽莎白和那位年轻英俊的教皇之间到底怎么啦。有没有发生什么不合适小女孩听的事情呢。对了,小艾米莉殿下今天怎么不在?」
伊丽莎白这才转怒为喜,又摆出一副不进人间烟火的模样轻飘飘的说道:「倒是没想那么多。当时只想让他主动来约我,仅此而已。」
「他来约了?」
「不,还没有。不过我提出了他不能拒绝的条件。」
「等价交换这么功利!」夏尔蒂娜惊道,「这还叫约会嘛。一点都不浪漫!」
「管他。达到目的是第一位的,方法是其次!」伊丽莎白狡猾的眯起了眼睛。「有时候,偏激的做法才充满了艺术性,让人欲罢不能。」
夏尔蒂娜听得咂舌不已,伊丽莎白的古怪早已不是第一次知道,但每一次都有新的感悟:「那,你开出了什么条件来诱惑这位教皇呢?」
「要说筹码,夏尔蒂娜,你身为艾哈迈的女儿,对我们温沙家族的结构有所耳闻吧。我父亲温沙公爵有三个表弟,一个表姐,一大堆的侄女,我们温沙家人口虽然不少,但却没有男丁继承爵位,不过去年年底这种窘境终于有所改善。就在德容传出那位新教皇即位的消息时,我最大的一个表姐的私生子呱呱坠地。呵呵,说起来,这其中似乎有某种玄妙的联系呢。」
「你要用这个新生儿做筹码?」夏尔蒂娜感到难以置信的问。
「正是。这孩子虽然才两个月大,身份可相当尊贵,是温沙的第五顺位继承人。不知出于何种考虑,父亲居然让人把他悄悄抱来圣心城,交到我手里。」
夏尔蒂娜叹了口气:「好小的人质。不知哪个领主愿意接纳他呢。」
「呵呵,做姐姐的我,当然不会让我可爱的小弟弟落到人质那种悲惨的境地,父亲想必知道这一点!我早就把他这几年的未来规划好了:现在各大势力明争暗斗,相互订立盟约交换人质自然是最主流的交际手段,但这并不是说,没有别的方法可以选择。通过圣殿骑士团暗中结盟也是一种不错的手段。」
夏尔蒂娜露出了疲倦的神情,一双眼睛变得更加细长了:「所以你要把那个私生子交给圣神教,让那个教皇替他洗礼咯。」
「这也不算亏待了他的身份。说句不敬神的话,如果大战打起来,圣神教靠著它坚强的技术力量大有可图,前途无可限量。我们温沙可是看好这个盟友了。」
「是为了和那位年轻英俊的教皇约会吧?」
「哦呵呵呵呵……」伊丽莎白用手背掩著嘴巴,志得意满的笑起来,手套的彩边一抖一抖,「话可不能这样说呀。我完全是为了温沙的利益。不说了,夏尔蒂娜,跟我来吧,那个洗礼仪式就在今日。可不要错过了见识帅哥的大好时机。」
「我不去。今天还要修研魔法呢,你看,鹰学院昨天送来的这一大摞书都没有读……」
不由分说,伊丽莎白抓著夏尔蒂娜的小手就走。二人出了艾哈迈驻京府邸,温沙家的大马车早就等在那里了。
夏尔蒂娜上了马车,看到里面有一个金发碧眼像洋娃娃一般可爱的小女孩坐在那儿,正是芬顿的小殿下艾米莉。
「夏尔蒂娜姐姐日安。」小公主乖乖的欠身礼,让人忍不住想把她一口吃掉。怎么可以这样乖呢。
「开车。」伊丽莎白说。
圣神教在圣心城的驻地设在大圣堂附近的安培伯爵府中。距离夏尔蒂娜的住处恰是一整座城的距离。
新教会兴盛,圣神教的复兴已经是既定事实。然而芬顿王室却仍未解除对教派的禁令,但也并无阻止牧师在各地的传教活动。之所以采取这种暧昧不明的态度,有人说是为了圣神之礼大典上教皇登基的一幕,白树蝎狮再现尘世,意味著芬顿王室的统治已到终点。因此,要王室承认圣神教始终是一件困难的事,而要再次取缔也是不能,只好一直这么暧昧著。
一路平静,只在城中小广场处遇见了一点小变故。一个戴著黑色高礼帽的小贵族倒在路边,心口上插著一把匕首,直至没柄,显然已死去多时。围观者众多,有几个宪兵在维持秩序,因为死者身上找不到任何能证明身份的东西,执勤宪兵队长不知该报告哪一家的贵族是好,只好上报御林军等待处理。
「这人是克兰的。我在前几天的宴会中见过。」伊丽莎白只瞟了一眼就认出了死者的身份。「大概是个男爵,也算是有实底的人物。
「是个爵爷,那宪兵队应该有人认识呀?」夏尔蒂娜奇道。
「那是。不过你看他身上找不出任何证明身份的标识,连族徽都没有,很明显是执行秘密任务。此时此地,多半是担任秘密信使。身上的信肯定被杀手搜走了,宪兵要是认识他,麻烦大了,不知要接受几番的盘问呢,说不定还会被怀疑偷信。无事惹得一身腥,这种蠢事谁会干。」
夏尔蒂娜点点头,没有答话。这个乱世她早已腻烦透了,只想像母亲一样抛开一切,四处乱走游历天下。母亲为什么选择父亲呢?自己又为何在这都城的政治漩涡中见证暗涌?是不是代表圣天使家族将要入世呢。
一切无从得知,只因她并非存心想要知道,她只是被动的随波逐流。
洗礼仪式竟然在彼耶明大圣堂内一间隐蔽的祈祷室举行,有点出人意料。看来圣神教教会的处世已经变得相当大胆了。祈祷室里没有点蜡,只在房间里侧空中悬著两只闪闪发光的水晶球,几个身穿白袍的牧师在那里忙来忙去。来参加仪式的人不多,除了夏尔蒂娜她们几个,只有寥寥几个贵族,都在窃窃私语,却都是地位不凡的人物。
伊丽莎白作为受洗者的引荐人,早早的离开了夏尔蒂娜她们,到里间去做准备.夏尔蒂娜对仪式的过程兴趣缺缺,百无聊赖的东张西望起来,然而除了身边的艾米莉小公主攥著双拳、小脸通红,紧张兮兮的模样,也没有别的有趣的事物。
不久,几个身材矮得出奇、疑似侏儒的牧师合力抬进来一只闪闪发光的银盆,大约施加了圣光的魔法,伊丽莎白抱著婴儿从一旁走出。人们的说话声停止了,室内一下子安静下来。仪式即将开始。
这时,仪式的主持者登台。这是一个中等身材,身披金色牧师袍的男子,头戴著绣著白树金边的兜帽,看不清面貌。房间里本来已经十分安静,等这个男子登场,更是突然变得了无声息,仿佛人们的呼吸都停止了。夏尔蒂娜知道,这大概就是伊丽莎白口中的二十岁的教皇,今日的主讲牧师。旁边的艾米莉小公主却双眼发亮的望著台上,好像一只小猫望著盛满牛奶的汤盆被端过来。夏尔蒂娜不禁莞尔。
那主讲牧师摆了几个姿势,示意大家起立。一个矮个子、体态臃肿的怪异牧师举著圣神教大本教典走到主讲牧师身前,后者用指尖捻著书页,翻到特定的页面上。夏尔蒂娜仔细看了那矮牧师的样子,不禁吃了一惊:那居然是一只地底怪物,唤作穴居人的。圣神教有几千年历史,行事最是正统,现在居然也有异族牧师了,可见这个新教皇的大胆。
主讲牧师朗声道:「圣徒彼耶明设立圣洗仪式时曾说:『真神将引荐世人的权力赐予教会,所以,你们要去,使星落的万民做我们的门徒,奉真神的旨意为他们施洗。人生来便是黑暗之子,在圣洗中,万能的真神将我们的黑暗祛除,使我们的灵魂得到净化、重生,成为光之承载者。藉著水与神灵的光辉,我们成了教会的肢体,成了真神的宠儿。当魔子重现尘世,真神将庇佑我们,使我们免于堕落,当世界末了,我们便可以升入极乐。』」
伊丽莎白抱著婴儿上前一步,走到牧师的面前,她双眼熠熠有神的盯著他的脸,其中别有深意,道:「我推荐温沙的幼子,安卡德•温岚接受圣洗。」
牧师问道:「你愿意接受圣洗吗?」
「我愿意。」回答的当然是伊丽莎白。仪式气氛凝重,不过,夏尔蒂娜却敏锐的捕捉到伊丽莎白眼中皎洁的笑意,仿佛这个「我愿意」不是为受洗的婴儿说的,而是伊丽莎白对那位俊俏教皇的告白。夏尔蒂娜撇了撇嘴。
几个穴居人牧师抬著银盆,恭恭敬敬的跪行至主讲牧师面前。他用手指在银盆中蘸水,涂在婴儿的额头。水很冷,那婴儿正在睡著,一下子惊醒过来,嘴巴一张,好像就要大哭。不过主讲牧师没有犹豫,立刻施展了一个催眠咒语把婴儿催眠了,婴儿呼呼入睡。那主讲牧师的手法极其隐蔽,除了夏尔蒂娜和台上的人,其他人都没有注意到。
这种果敢的行为效果虽好,可好像有点不敬神了吧?还是说教皇这种地位可以这样做?夏尔蒂娜心想。
后台传出了一阵婉转悠扬的歌声,像是有几百个人轻轻合声似的,旋律极尽圣洁,把夏尔蒂娜的心神收束住了,使她无法再想。在场的其他人更是表情肃然而虔诚,心中早已跪倒下拜了。音乐的力量真是其妙无穷。
仪式就在唱诗班的歌声中落下帷幕。那年轻的教皇下了讲台,缓步离开了祈祷室,一个穴居人牧师快速挪动小腿抢到他前面,为他打开房门。外面的亮光在一瞬间照射进来,照在他脸上。夏尔蒂娜眼尖,把他的面貌看了个七八分,教皇便出去了。
那是一张极端英俊的脸,仿佛古代大理石雕塑一般完美。夏尔蒂娜呆立在原地,如同被雷鸣震破了心魂般不能动弹。
我见过这张脸。他是谁?怎么一点想不起来?如此人物只要见过一次就不可能忘记不是么。
戴著戒指的手指传来一阵刺痛,仿佛滴下鲜血。
艾米莉小公主抓著夏尔蒂娜的手摇晃著:「你怎么了?你怎么了?夏尔蒂娜姐姐!」
她傻傻的转过身,对著小艾米莉,却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
|
|
| 第一百二十四章 阴谋与背叛 |
|
兰斯主持完洗礼,便离开了众牧师,独自回到彼耶明大圣堂内的房间。那是过去圣神教教皇的住处,但自洛玛特老神甫即任艾哈迈神学院大主教后,这个房间便一直空著,从未有人用过。
洛玛特老神甫是受到整个教会尊崇的人,真正虔诚善良的人物,如果他愿意成为教皇,随时都可以登基,但他却始终推说自己没有那个资格。
他为什么没有资格?过去兰斯一直不懂,不过自从兰斯自己成为教皇,就明白了。并不是一个好的神甫就能成为教皇的,神甫是神甫,教皇是教皇,他们的职能完全是两个世界。神甫的职能是教诲,而教皇的职能是统治。
洛玛特老神甫深知自己的能力只能做一个神甫,而能做教皇的,只有兰斯,因为他不那么善良,不那么虔诚,比起济世救人,他更重视自保。还因为他热爱权术,拥有足够的冷酷,可以把教会引导向政治权力的高峰。
许多年以来,洛玛特老神甫所做的就是一步一步的把教会的一切交到兰斯手里,教会的结构,教会的目的,教他一个一个认识教会中的人,那些贪婪而又强大的坏神甫,那些虚弱而好为人师的嬷嬷,教会的盟友,教会的敌人,教会的秘密。他看著兰斯一点点成长,在他那双悲天悯人的目光中,冷酷的兰斯不啻是一个怪物,一个能用自己的利爪和牙齿撕扯出未来的怪物。
不是善良选择了兰斯,是神选择了兰斯。神眼中的善与恶,与人类眼中的善与恶截然不同。
当兰斯明了洛玛特老神甫的心意时,老神甫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无论他有多少话要对他说,有多少问题要问,都已经太晚。
从某种意义上说,选择了我的洛玛特老神甫,也称不上多么善良,不是么。兰斯的嘴角露出了一丝残忍的笑容。这种残忍不是针对任何人,而是针对他自己的心。
「哥哥,见到夏尔蒂娜姐姐了吗?」精灵少女雅希蕾娜跑上来,拉著兰斯的双手巴望的看著他。
「是的。」兰斯笑了。在天真的小雅希蕾娜面前,他永远是一个和蔼可亲的大哥哥。
雅希蕾娜左右看了看,把手指伸进小嘴里:「那,姐姐呢?没把她带来吗?雅希蕾娜很想念她呀。」
兰斯淡淡的说:「姐姐已经不记得我了。」
「不会的、不会的!夏尔蒂娜姐姐最喜欢兰斯哥哥了!就像雅希蕾娜喜欢哥哥一样!雅希蕾娜知道!」雅希蕾娜连连摇头,认真的说道。
「或许她是喜欢我。但是,有些事情不是人力可以控制的。」兰斯捏了捏雅希蕾娜的小脸蛋,「人类的思想、记忆、灵魂,可以看作是一种三位一体的智能脑,一种科魔机。只要有技巧的调试、修改,就可以把人完全改变。」
雅希蕾娜不说话,瞪著大眼楮看著兰斯表示抗议。单纯如她,自然不喜欢听到兰斯那种把人当作物体一样冷冰冰的描述。
「我说的是真的呀。对人脑这种智能脑的的操控研究,早在四千年前就开始了。尽管经过两次大战的洗礼,大量研究数据散佚失传,可还是有部分结果传到了现代。思想和灵魂的操控虽然做不到,但控制记忆的方法却有很多。有一种叫『遗忘酒』的魔药,药效强劲,制作方法又简单,在人类、魔族和精灵世界流传都很广。」
「遗忘酒?」雅希蕾娜歪著头看著兰斯,好像记起了什么。
「是的,遗忘酒,一种配制简单的魔药,效果是操控记忆,把一部分表层记忆和深层记忆进行等价交换。」兰斯看著雅希蕾娜,少女的表情十分茫然:「简单来说,就是让人忘掉自己所喜欢的人。」
「吓!夏尔蒂娜姐姐吃了那种药吗?」
「九成九是这样。据说有很多家族向魔法协会订购这种魔药,为的就是抹掉女儿的记忆,保证政治婚姻正常进行。夏尔蒂娜无疑是把我忘了,只是她记起了什么还不得而知。」
雅希蕾娜焦急的说:「那可怎么办呢?」
「雅希蕾娜喜欢姐姐?」
「嗯、嗯!」雅希蕾娜用力的点头。
「雅希蕾娜也喜欢我吧?」
「当然!」
「雅希蕾娜喜欢我和姐姐在一起吗?」
「嗯!雅希蕾娜还喜欢小雅姐姐,喜欢很多很多人,大家开开心心在一起多好呀!」
兰斯摸著精灵少女的头发说:「乖妹妹!哥哥一定会达成你的心愿的!」
「可是,姐姐把哥哥忘掉了,该怎么做才好呢?」
兰斯显得胸有成竹:「很简单,重新把姐姐追回来。相信哥哥吗?」
「当然,无论什么事情,雅希蕾娜都相信哥哥。没有哥哥抓不住的女孩子。快把姐姐带回来吧,大家一起开开心心的生活!」
兰斯笑了起来。感到心情一阵轻松。很长时间以来,一直在躲避的爱情,终于决定不再躲避。他心中还有疑问,是不是因为夏尔蒂娜忘了一切,自己才有勇气重新面对她?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次他不再是躲藏在勇士背后的弄权者,他是他自己,痴心爱著一个少女的男人。
兰斯起身,召唤来一枚水晶球,吩咐下人准备马车去夏尔蒂娜的府邸。然而水晶球里的克鲁索却报告了另一个消息:「大人,芬顿王西德尼一世要接见您。」
来了。兰斯心想。这一天终于来了。奥尔森爵士又料中了。
毫无争议的,西德尼一世目前是芬顿的最高权力者,然而一旦各大诸侯之间展开混战,西德尼一世的权威便无人理会。他这个芬顿国王的日子实际已屈指可数。事实上,西德尼一世的权威在圣心城外的任何城市早已动摇。即使他下令,诸侯也未必肯听。
尽管如此,有些事情仍然只有西德尼一世才能做到,比如撤销先王对圣神教的禁令,比如以芬顿国王的身份承认兰斯的教皇地位。并且越是在国王权位岌岌可危的时候,他的御旨才越可贵。理由很简单,战乱时代,即使国王自己也无法推翻之前的旨意。
只要芬顿王一朝承认圣神教的地位,圣神教便可以一直顶著王室的名头行事,也是一个不小的保护。
事有轻重缓急,芬顿王召见,兰斯不得不把自己的私事暂时放在一边。吩咐车夫直接把车子开到芬顿王宫去了。
芬顿王宫建于九百年前,是历史上第三代芬顿王建造的。为了显示王家至高无上的地位和统领天下的威严,芬顿王宫的建筑雄伟壮观、富丽华贵,又兼具一点西方五国式的秀丽。除彼耶明大圣堂外,是圣心城最有名的建筑物。地理位置上也和大圣堂遥相呼应。
王宫的主要宫殿都建在一条中轴线上,两侧的建筑整齐对称。重重院落,层层殿堂。宫中的建筑,大都有著金碧辉煌的尖屋顶、缀满翠绿色枝蔓图案的雪白墙基和宽阔洁白的白玉台基。白玉台基十分宽阔,最窄的地方也可容两辆大型马车并行,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因为马车是不准许进宫的。
迎接兰斯进宫的是一个身材高大、面目黝黑的侍卫。这人的相貌倒有五分眼熟,和圣神教的壮汉大主教鲍利诸多相似。兰斯猜测,这大概就是鲍利的亲兄,御林军的大头目圣骑士鲍马。鲍利在德容干得好好的,兰斯用不著跟鲍马套交情,点头而过,鲍马吩咐宫人安置马车,兰斯则跟著另一个魔法师气质的侍卫上了正门对面的大白玉台基。
台基很高,走上去颇有几分登山的感觉,走到台基中段,四下环顾,大半个王宫尽收眼底。兰斯还来不及放慢脚步欣赏风景,一个老人出现在视野里。那是一个衣著华贵,相貌却异常丑陋的老人,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兰斯已不是第一次见过这个人了,他正是芬顿乃至整个人类世界最大的弄权者、阴谋家,芬顿的宰相瓦勒。
上次见面还是在伦伯底狱堡,那时瓦勒已是一个身形佝偻的老头,现在却又苍老了几分,而兰斯的气质则比那时不知强大了多少倍,两人站在一起,气度仿佛君王与老仆。
看到瓦勒,兰斯的心中升起一团无名的烈火,只想立刻逮住这老头丢下台基去。洛玛特老神甫的大仇还没有报,现在又加上了夏菲的仇,两人同为芬顿的大智者,却早已不共戴天。
瓦勒并没有看兰斯,面向一侧的大殿吟诗似的说道:「国无外患,必有内忧。」
兰斯不客气的冷笑了一声。此刻他已不是瓦勒的阶下囚,不需要哄著对方说话:「人性自私,内忧从来不曾断绝,外患只是一个借口罢了。」
瓦勒似乎一下子回过神来,缓缓转过头望著兰斯,他的一双老眼一片浑浊,也不知能不能看见东西:「借口?这倒是个大胆的说法。」
「是的,借口。其实对大多数官僚来说,所谓统治的乐趣,不过是从民众那里抽取油水。道义之争浮于表面,内里总是分赃不均。由此一来,国何日没有内忧呢?」
瓦勒呵呵的笑了:「几年不见,你又高明了许多。」
「不,我只是不需要再掩饰而已,宰相大人。」兰斯冷然回道。
瓦勒的笑容却没有一点改变,还是一样和蔼:「国王正在等您,教皇陛下。」说著让到了一旁。
兰斯不再看他,昂著头从瓦勒面前骄傲的通过。
兰斯很清楚,这里是瓦勒的地盘。西隆去了南方,兰斯手头没有合适的刺客对付瓦勒。不过兰斯也并不想直接杀死瓦勒,他要先把权力从瓦勒手中一点一点挤出来,对一个爱玩弄权术的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大的惩罚。今天与芬顿王的会面就是第一步。
一个有趣的游戏。时间短暂,因为芬顿的王权势将倾毁,但这不妨碍兰斯在最后的时间享受乐趣。
瓦勒一直面带微笑,目送兰斯离去。
过了台基,又由一个容貌端丽的老宫女引著兰斯向里行。老宫女把兰斯带到宫廷书房的门前,由一名侍卫挑开门帘,兰斯走进去,宫女和侍卫就把门帘又放下了。
书房里布置得古香古色,越过屏风能看到轻烟从香炉中渺渺升起。兰斯大摇大摆的绕过屏风向里走去。门廊窄小,里面却宽敞得出奇,好似一个长条形的议事厅。远远的看见最里面巨大的御椅上有一个人影,低著头,似乎正在伏案披阅奏折。想必是芬顿的新国王,安德雷德之子,托雷和小艾米莉的哥哥,西德尼一世了。
兰斯的脚步一下子停下来。不是他畏惧皇威。而是他布满整个书房的精神体分支探测到一个真实、但是可怖的信息:除了兰斯自己,这个书房里再没有活人。
||西德尼一世已经死了。
不知芬顿王是如何死的,但既然没有生命气息,他的死已是事实。
兰斯心念电转,瓦勒那种笑容里藏著的东西顿时浮上眼帘。西德尼一世是被瓦勒的人杀死的。瓦勒已经不需要这个傀儡,也不再需要芬顿这个政体。他要的是一个完完全全的乱世。
国王必须死。而杀死他的人,是新登基的圣神教教皇。逼著那些想要打著芬顿王家旗号的诸侯与圣神教决裂。棋差一招,兰斯的游戏还没开场,就又落到瓦勒的游戏之中。
兰斯痛恨自己的愚蠢。可恶,怎么还是不能读出瓦勒的心机?他知道答案,不是自己的才智经验不如瓦勒,而是因为自己没有瓦勒心狠。兰斯虽然贱视人命,但永远做不到瓦勒那样把人命当作工具的程度。
没有时间犹豫了。兰斯立刻施展灰色舞步,躲进了阴影的世界。书房外只有侍卫和老宫女,兰斯潜行到他们身边,零距离施展律令催眠,将两个人点倒,便沿著原路离开了书房。一路上并无瓦勒的人阻截,兰斯知道瓦勒想自己逃出去背这个大黑锅。
他又将沿途遇到的侍卫一一点倒,一路潜行出了王宫,抢了一辆御林军的马车跑路。兰斯知道,一切瞒不了多久。鲍马很快会发现宫里的异常。瓦勒既然能在刺杀芬顿王之前将鲍马调走,自然也记得叫他归位。最迟半个小时,圣神教教皇刺杀芬顿王的消息就会在圣心城传开来,然后便是真正的乱世。分立之战后,人类世界又要掉进沸腾的火山。
得尽快赶回驻地,让克鲁索带著雅希蕾娜逃走。为防万一,往德容方向的连续传送魔法阵早已做好了,只要启动他们,无论怎样的追兵都追不上。
但是,夏尔蒂娜呢?
再一次不告而别吗?再一次逃走吗?再一次向自己的懦弱投降?
不。我要一个人留在这里,我要带她走。
辕马突然人立起来,恢恢的鸣叫,差点把兰斯从车上掀下去。兰斯强行催眠了两匹辕马,命令辕马继续前进,但两匹马却像傻了一样一动也不动。兰斯定楮一看,所在是一条窄巷,并无宪兵之流阻住去路,只是在马车前方有一团飘飘悠悠的影子,很快的,从影子后面又弹出一大团各色魔影,沿著两侧的房屋墙壁一直堆到十几米的天空,鬼影憧憧,阴气逼人。
领头的是一个熟悉的幽灵,再熟悉也不过了,那是纳瓦什的幽灵,而其它的也是庇护所中的大小怪物,双头巨人、地精骑士都在内,但这些幽灵好像并不认得兰斯,只是机械的阻住去路。
「纳瓦什?你干什么?你怎么突然到物质界来了?」兰斯用马鞭指著学究的幽灵质问道。「你是怎么下来的?我并无召唤你们!」
「你放心,我已经通知克鲁索他们赶快离开了。至于我们怎样下来的,这得怪你,你不知道庇护所如今变得多么大,要集中能量,给我们这些幽灵每个人打造个实体都是小菜一碟,更别说开通一个灵魂通道。你给了我太大的权力,兰斯,我们已经不需要你了。」纳瓦什用一种苦涩的笑脸对著兰斯说。
「这很好,可是不要阻著我,纳瓦什。我还有重要事情要做。」兰斯强压怒火,一字一句的说道。
那幽灵的表情变得很痛苦:「我发现了一个秘密,兰斯。你曾经想杀我。在我告诉你我可能会破解光明魔法的秘密时,你就动了杀心。我用庇护所的力量复原了那时的一切,每个人,每个声音,我似乎看到你这样想。」
「那又怎样?」兰斯挑衅的问。他没有时间可以浪费。博梅尔实力不凡,要接近夏尔蒂娜并非易事。
「但是你有恻隐之心。你把我留在身边,软禁起来,直到我被法尔考杀死。因此,现在我也给你一个机会。」
「哼,看谁更需要机会。」兰斯冷笑著开始催动精神分支,感染那些拦路的幽灵,但是精神力刚刚凝聚成实体,就迅速消散了,右手的火焰形伤疤突然传来强烈的灼痛,兰斯抓著手腕痛苦的弯下了腰。
「别浪费精力了,兰斯。魔王就要醒来了,借助你的灵魂。你的力量和意识马上就要失去。」
「什么?!怎么会!我并不是魔族!」
「魔族只是一个骗局。魔王制造这个种族出来,就是为了转移注意力。魔神之战前五十年,魔王奥妮曾化身为人类君主在尘世生活,留下了八百九十一个子嗣。经过一百代的繁衍,现在几乎每个芬顿人体内都有魔王之血。只要有一人收集到足够多的精神力量,魔王就会觉醒。魔王石、庇护所只是辅助工具之一。」
兰斯一咬牙,用左手将右手齐腕切了下来,鲜血立刻喷涌而出,溅得满身都是。
「没用的,兰斯。她既然决定借用你的灵魂觉醒,你就没法阻止她。能阻止她的只有泰戈尔神留下的力量,寄存在圣天使家族的血脉中,而此刻,继承者之一就在这座城中。为防止你和她接触,魔王提前觉醒了。」
兰斯咬紧牙根说道:「这就是泰戈尔循环的真相吧。那个继承者是谁?」
「夏尔蒂娜。」
「怎么会!」兰斯的眼中顿时充满了绝望。
纳瓦什没有回答,而是默默的注视著兰斯。「你的时间到了,我的朋友。」
兰斯不放弃的说:「你刚刚说,给我一个机会?什么样的机会?」
纳瓦什幽灵凌空一指,一颗黑色的小水晶球出现在空气中:「我帮你主动释放奥妮,把你的灵魂寄存在这颗太古水晶球里。然后,我和你将一起在庇护所中安眠,成为新的灵魂引导者。如果奥妮被夏尔蒂娜打败了,庇护所必将重现于世。」
「这种机会对我有什么用!」
「比什么都不剩下要好。快点决定,你没有时间了。我们不能让魔神等。」
「好吧。」兰斯把仅剩的左手伸向太古水晶球。
最后的最后,这个不虔诚的牧师心中却突然一片明净。
圣神只是一尊伪神。而泰戈尔、奥妮也只是自私的魔鬼。但是,在他们之上,是否曾有真正的神灵存在呢。
如果这世上曾有真神,请你聆听我的祈祷。
我,魔王的后裔,将恶魔重新带回这个世界的罪人兰斯,泰戈尔预言中的人。
我以我全部的生命与信念进献给你,请你保佑夏尔蒂娜小姐,给她幸福。
黑色的水晶球吐出黑暗之火,将兰斯吞噬进去。
|
|
|
| 第一百二十五章 魔王之约定 |
|
夜色阑珊,艾哈迈驻圣心城府邸门口,停著一辆破旧的老马车,府内人影晃动,不知忙著什么。
「小姐,我们必须走了。」博梅尔在门外催促道,「我去备马车,你赶快来。」
「知道了,博梅尔,你先去吧。」夏尔蒂娜答道,身子却没有动。菲丽妮姑姑站在她对面,面无表情的看著她。
「好吧,你快点。」
国王已死。圣心城的一切政治游戏突然划上休止符。城外的第二骑士团大兵压境,不用说,他们的目的肯定是抓紧最后机会,多抓一些各大诸侯的人质。
据说二王子托雷已于昨日天降第二骑士团,风卷残云的取得了权柄,不然第二骑士团的行动也不会这么快。
情势紧张,夏尔蒂娜本该听从博梅尔的话,抓紧一切时间逃离圣心城。此刻她连易容术都做好了,又已变做穷苦吟游诗人女儿的模样,而等她离开后,擅长幻术的菲丽妮则会变成她的面貌留守在府邸,尽量拖延时间。
本来是这样的,可是夏尔蒂娜却为了一件不该烦心的事情心烦,做事失魂落魄的,一点效率都没有。
因为她在两天前的秘密宗教仪式上偶遇了一个人,一个地位尊贵、现在却成了举国通缉的要犯的人,圣神教的新教皇兰斯。
她本来是第一次见到兰斯,远远的一个侧面,但不知为什么心里就是放不下他。而且一想到他,手指就会刺痛不已,还会泪流满面。她想知道那个原因,想得快要疯掉,好像答案比她的生命、比艾哈迈的未来命运还要重要,只要知道了那个她什么都可以不管。
现在,她必须离开圣心城了,可是她女性的第六感却告诉她,如果她等在这里,很快就能得到答案。所以她真的不想走,仅仅为了一个可能是错觉的直觉,她想赌命留在这里。然而她又不知该怎么跟博梅尔叔叔说。毕竟她是艾哈迈的公主,她的生命不是她一个人的,她不能太过自私。
夏尔蒂娜感到无比矛盾。
看著夏尔蒂娜神不守舍的样子,菲丽妮终于长叹一声:「你想知道答案吗,我的小佷女?」
「你知道我的想法,姑姑!快点告诉我吧,我快要愁死了!」
「好吧。」菲丽妮从怀中取出一只小瓷瓶,交到夏尔蒂娜手上。
「这是什么?」
「一种魔药,叫遗忘酒,控制记忆用的。你上车以后,用魔法把这瓶魔药加热后服用,自然会得到你想要的答案了。」
「遗忘酒?好姑姑,它能帮助我想起东西吗?」夏尔蒂娜一下子振奋起来,扑到了菲丽妮身上,撒娇的蹭著。
「它能交换记忆,让你忘记一些事实,同时把忘掉的东西记起来。它本身也是本身的解药。」
「好姑姑!你对我最好了!」夏尔蒂娜高兴的在菲丽妮脸颊上亲了一下,跳著离开了房间。马车早已备好,博梅尔一身浪客装束,坐在马车夫的位置上。
「好了吗,我的女儿?」
「好了!」夏尔蒂娜一下钻进车厢里,「开车!」
马车刚一开动,夏尔蒂娜就迫不及待的打开瓶子,催动火元素将里面的魔药加热,然后一口喝进肚子里。味道很苦,不过在夏尔蒂娜尝来,却比最好的蜂蜜还甜,因为菲丽妮告诉她,里面有她想要的答案。
她满怀期待的等了一会,却什么都没有发生。
突然间,整个世界的时间停止了。一切的一切都失去了色彩,变成一片茫茫然的灰。马车的轿帘打开,一个包著黑面纱的年轻女子钻了进来。夏尔蒂娜惊骇的看著女子,可是一动也动不了。
时间停止,只属于神和半神的魔法。能够在停止了的时间中自由移动的,就只有掌控著时空的神了。
那个女子在夏尔蒂娜对面坐下,车子里十分狭小,但她的动作却如此优雅,一点也没受到局限。女子和夏尔蒂娜四目相对,她的眼楮很美,像一对黑宝石,给夏尔蒂娜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能给你答案,泰戈尔的血滴,请你静静听我说。」女子说。
夏尔蒂娜根本连嘴巴也张不开。
女子用眼神开启了夏尔蒂娜心灵深处的记忆,蓦然间,她什么都记起来了,艾哈迈的相遇,初吻,拥抱,秋雨,绚烂的花海,一切美好和伤感的回忆……可是,夏尔蒂娜的思维却依然被时间封著,她的记忆被改动,却仍旧无法思考。
女子继续说道:「很久很久以前,这个世界并没有神。泰戈尔和他的母亲从另一个世界来到这里,成为这里的神灵。但是没过多久,他的母亲就死去了。他陷入深深的悲痛之中,做了许多荒唐事,直到他按照他母亲的样子塑造了我,他的女儿,奥妮。」她并不理会夏尔蒂娜是否明白她的话,只是私自把这些意识刻进她的记忆里。
「我给他带来了不少快乐,让他幸福的活了很多年。可是他终于还是老了。他不爱我,他爱他的母亲,而她却早已逝去。他在这个世界无所挂牵,尽管这个世界也和我一样是他的孩子。一个人无法爱上他创造的,却可以对他的创作者深深爱著。是的,我爱他,我的父亲,可是他并不爱我。他内心深处是一片荒漠,终于,他也将死去。」
「不知为什么,他觉得我会毁掉这个世界,毁掉他的一切作品。因此他在死前把自己的血滴留在人间。那就是你。他希望我重生的时候,由你来将我毁灭。」
「我可以毁掉你。但是,那血是他最后的遗物,是我的宝物。我希望得到它,把它藏进我的心中,在无尽的时空里给我慰藉,你愿意把它给我吗?」女子的眼楮亮了,幻化成另一个人的眼楮,一双永远震颤夏尔蒂娜心灵的眼楮,「夏尔蒂娜,我的宝贝?」
「是的,我愿意。」夏尔蒂娜的心中弹出这句话来,连时间停止的魔法都不能阻止。
「我知道了。」女子的眼角流出两行清泪,「四千年了,第六次。我终于得到了我想要的答案。好吧,我也会给你报偿。我会将他复活,再赋予他一次生命。我和父亲的血滴,将因为你们相爱而融合为一。我将作为你们的女儿,最后一次降临尘世。我亲吻脚下的泥土,亲吻咸涩的海水,亲吻飞旋的风,亲吻我和他留下的足迹。再会了,夏尔蒂娜,谢谢你,谢谢你……」
女子突然消失了。时间再动。夏尔蒂娜拿著小瓷瓶坐著摇摇晃晃的马车中,瓶口还冒著热气。
她流泪了。但是她却在微笑。
兰斯,我好爱你。
比这世上任何人都要爱你。
你也爱著我吗?
你愿意来找我吗?
我等你。无论多久,我都等著你。
我相信你一定会来到我的身边。
即使要等到时间的尽头我也相信。
|
|
|
| 第一百二十六章 泰戈尔手札 |
|
窗外浩渺的星海,远观犹如从高空垂下的巨瀑,绚烂的群星恰如四溅的水花,比世上曾有过最绚烂的烟花绚烂千倍万倍,无论多少次看,都会为之深深著迷。
泰戈尔还记得第一次从冬眠箱中醒来,看到这片星海时的心情,恍如置身于真实的梦境。
不过,不用奥妮妈妈提醒,泰戈尔也知道,从今往后要一直生活在这个梦境中。因为那个只存在于书本中的故乡,早已被飞船远远抛在几百光年之外的远处,再也回不去了。
星海才是唯一的真实,触踫不到的真实,再没有比星海更永恒的东西了,它似乎比岁月本身还要悠远。
按照肉体年龄计算,泰戈尔只是一个七岁的小男孩,但事实上他早已跨入了出生后的第八个世纪,只不过大多数时间都睡在冬眠箱里,像一只没有知觉的蝉蛹。
泰戈尔把他的冬眠箱叫做「水晶棺」,因为它是透明的,同样的东西还有几百个,里面睡著像泰戈尔一样的小孩子,没有表情,双手安静的放在胸口,像在寻觅被冰封而消失的心跳。
也许他们在寻找梦,像我一样||泰戈尔有时也会这样想。
泰戈尔已经记不得自己是第几次醒来了,反正次数只是与时间一样琐碎没有意义的东西,他也懒得向奥妮妈妈或智能计算机求证。
记得的只是每次醒来的时候,奥妮妈妈总会比前一次矮小一点,最初她有两个半泰戈尔那么高,可现在,泰戈尔只要扬起手臂就能踫到她滑滑的、冰冷的脸。
飞船内的空间也微妙的缩小著,起初要用五十步才能从最后一个水晶棺走到最前面的一个,后来只需要不到四十步了。
花了几千个小时泰戈尔才明白,不是奥妮妈妈和飞船变小了,是自己长大了。
一次又一次,水晶棺里的小孩子们的容貌有细微的改变,变得越来越像大人。也有少部分没有,凡是有一次没有改变容貌的,就永远保持著小孩子的模样。
这是一个不可违逆的「规则」,就像宇宙中千万条别的规则一样。
从没有别的小孩子和泰戈尔一起醒来,只有奥妮妈妈陪著泰戈尔,在飞船上,除了奥妮妈妈,泰戈尔也从未见过其他大人。
奥妮妈妈是世界上最温和的人,她差不多知道一切秘密,无论泰戈尔问到什么,她都会尽全力为他解答,一点也不会不耐烦。
遇到一些特别难回答的问题时,奥妮妈妈便会无声的微笑了,用笑容阻止泰戈尔追问下去。
那是最刻板的微笑,没有歉意,也没有爱意,仿佛只是用嘴角咧出一个表情,但是泰戈尔却很喜欢。
也许是因为泰戈尔自己的笑容就是从奥妮妈妈那里学来的吧。
笑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只是控制面部肌肉做著很傻的、无意义的姿势,心情却会随之放松,那感觉就像……像看著古老的家乡的无声电影,一群人在里面跑来跑去,做著毫无意义的事,一眨眼就结束了,什么都没留下||你不会对它有任何期待,于是也不会对它有任何恐惧。
泰戈尔喜欢那种近似于枯燥的平静,喜欢笑的感觉。同奥妮妈妈相视微笑,比观察星海还要幸福。
为了让奥妮妈妈笑,泰戈尔醒来的时候,总会缠著奥妮妈妈问各式各样的问题,直到她回答不了。
泰戈尔记住了奥妮妈妈不会回答的每个问题,重复的问她,但是奥妮妈妈很聪明,问过一次的问题,她便会摇摇头,威胁泰戈尔说,如果再问就要他提前回冬眠箱睡觉。
被拒绝了多次后,泰戈尔发现了决窍,开始绕著奥妮妈妈不能回答的问题扩大范围提问,这样他就可以一直对著她笑了。
就像这样:
「我是谁?」
「你是泰戈尔,人类的孩子。」
「我来自哪里?」
「故乡。我不能告诉你那个名字。那是个被诅咒的字眼。」
「我要去向哪里?」
「不知道。我不知道要去哪儿。总之是故乡以外的地方。飞船会做出决定。」
「我们为什么要去那儿?」
「我们只是要离故乡远一点,再远一点,从宇宙的这头到宇宙的那头。」
「我们为什么不能回去呢?」
「不能回答。带你们离开故乡是我的使命。」
「使命?等我们到了目的地,你的使命就结束了吗?」
「是的。」
「使命结束了,你要做些什么呢?」
「不知道。到那时,我会加载飞船的主程序,得到新的指示。」
「那么,你会一直陪著我吗?」
「不知道。」
泰戈尔巴望的看著奥妮妈妈,但她脸上却仍是那种冰冷的、模式化的、拒人千里的微笑。
「你会一直陪著我们吗?我,和其他孩子。」
「不知道。」
「你会离开我吗?」
「不知道。我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你别再问了,泰戈尔,我的孩子。到睡觉时间了,来,我带你去睡觉。」
奥妮妈妈微笑著走向泰戈尔,伸出了细长的双臂,他连忙向后退,连连说著:「不、不!我放弃这个问题,奥妮妈妈!别让我回去,我想多陪一会你!」
奥妮妈妈收住了脚步,直直的站在原地,「但是还有其他孩子,泰戈尔,你必须乖一点,你们是人类最后的希望,你们是伙伴,你们不应该相互争夺||事实上,你们应该相互谦让,这样你们才能一同生存下去。」
泰戈尔回过头,默默的看著那几百个白色的水晶棺,里面沉睡的是「他的小伙伴」,奥妮妈妈要他这样叫他们,但是,他从未真心这样认为。
伙伴,是个亲昵的,神圣的字眼儿。
他们不是我的伙伴。不是。永远都不会是。
我唯一的伙伴只有你,奥妮妈妈,所以我真希望他们都消失,不要再占用你。
但是你对他们亲切,就像你对我亲切,你对我和其他的小孩子一视同仁。
你会教我知识,就也会教其他小孩子知识;你会给我看故乡的电影和书籍,就也会给其他小孩子看;你会对我微笑,就也会对他们微笑。
所以,我不会把我的真实想法告诉你,我不能让你选择,对你来说那是一种矛盾。
我不会告诉你。越是想得到,就越不能说出来。这是一个规则,就像宇宙中千万条别的规则一样。
泰戈尔绕过水晶棺,奔向飞船侧翼的阅览室,「奥妮妈妈,我还要看几本书再睡!就是上次看过的那几本书,旧时代的小说,封面上有皮肤黝黑,手持双刀的男人,有身材瘦削穿黑袍的魔法师,有喷火的巨龙!」
奥妮妈妈皱起了眉头,她一向不高兴孩子们看那些书:「那种旧时代的幻想小说?我告诉过你,泰戈尔,那些小说对你的成长不利,你不该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上面。」
泰戈尔像僧侣那样双手合十放在胸前,哀求道:「就看一小会儿!求你!」
「好吧。一百四十五个小时。只准你看这么长时间。」意料之中的妥协,还有条件:「然后,你必须学习亚光速航行理论和基因组理论,在你睡觉前,我要争取使你达到三十一世纪的水平。」
奥妮妈妈转身走向舰桥,把泰戈尔一个人留在阅览室。
几本旧时代小说的全息图像出现在泰戈尔面前,他用手指戳了中间的一本,其它几本书便消失在一阵波纹中,那本巨大的书翻开了,自动跳到他想看的一页。
那是一本有趣的书,讲的是一个魔法师和一个女牧师到地狱寻找妖龙的故事,泰戈尔喜欢得不得了,可是奥妮妈妈却说那是一本坏书,书中充满著自私、复仇与杀戮。
「你要仔细识别这书里的思想,泰戈尔。复仇是最可怕的东西,它足以毁灭一个又一个世界。遗憾的是,它却存在与我们每个人的心底,像一个阴险的魔鬼。」
「既然如此,作者为什么还要这样写呢?」
「那是为了取悦我们心底的魔鬼。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取悦与它,好让它睡得再沉一点、再久一点。但是请记住,我们不能屈服于那种欢欣,否则我们将得不偿失。」
复仇?什么是复仇呢?泰戈尔并没有问,他想把这个问题留到再醒来的时候,换取奥妮妈妈的微笑。
当水晶棺透明的盖子合上,白气模糊了泰戈尔的视线,奥妮妈妈的身影消隐在一片片六角形的霜花中间时,他仍旧在想那个问题。
复仇,指为了仇恨而做出的报复行为。
那么,仇恨是什么?
重要的东西被别人占有、掠夺,那种痛苦的感觉,以及随之而来的像火焰一样的灼烧感,那就是仇恨。
所以,我恨其他的小孩子,不是吗?为了奥妮妈妈。
是的,我恨他们。
我恨你们。
意识模糊了,眼楮也失去了力量,四周一片黑暗,寂然无声。
记得的只有仇恨,能想到的只有复仇,泰戈尔在冰封的水晶棺中慢慢的攥起了拳头。
他什么也不想打破,他从没打过任何东西,那只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就像饥饿时咂舌。
不过,水晶棺内的一小块冰片却突然裂开了,发出「 啪」的声响。起初泰戈尔以为自己踫到了冰片,但很快有一个苍白扭曲的头颅从那个裂缝里伸了进来,像被雨淋湿的小狗那样抖了抖身子,恢复成正常的人脸。
泰戈尔想转过头看那张脸,但是他的血液已经冷了,肌肉也已经冻僵,无力完成任何动作。
那个头颅贴著泰戈尔的脸颊,用鼻尖轻触,仿佛在嗅他的味道。它慢慢移动到泰戈尔的胸口,又顺著胸口慢慢向上爬,泰戈尔看到它的头发一股股冻结在一起,像四处延展,仿佛一个冰冻的美杜莎。
它终于爬到他脸上,用死灰的眼球凝视著他的眼球,他发现自己认识这张脸孔,那是水晶棺中的一个孩子,奥妮妈妈要自己称为「伙伴」的东西。
头颅说:「欢迎你来到这个世界,泰戈尔。」
「你是谁?」泰戈尔连动一下嘴唇的力量都没有了,但他却清楚的听到了自己的声音。
「『伙伴』。我们都是伙伴,」头颅狡猾的笑了一下,那是一个真正的笑容,和奥妮妈妈那种机械的表情大不一样,「按照奥妮妈妈的说法。她真可笑,居然天真到那种地步,是不是?」
泰戈尔轻叹一声,用老人才有的口吻淡淡的说道:「不错,奥妮妈妈是有点天真,她和我们不一样,她不会长大,她学不会『规则』。」
头颅有些惊异的看著泰戈尔,也叹了口气:「你真聪明,泰戈尔。你大概是我们中最聪明的一个。我很幸运,这么快就找到你了。如果再迟一百万个小时,你的力量就可能超过我。那样被吞噬的就会是我。」
吞噬?那可不是一个好词。泰戈尔感受到巨大的危险正在步步逼近,但他仍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反正恐惧也无济于事,不是么。
「我不明白。你怎么能动的?怎么进入我的冬眠箱?还有,你怎么能和我对话呢。要知道我连眼球都动不了!」
「你想从我这里套出真相吗,我的伙伴。没用的。距离你下次醒来还有几十万个小时。」头颅微笑起来,肥厚的嘴唇动了几下,居然吐出一根雪茄,用牙尖咬著,噗的吐出了一个冰霜烟圈。「握个手吧,泰戈尔,我叫凯普,是四零三号箱的同伴。」
泰戈尔在心里冲凯普点头,它是一个丑陋可怖的东西,但它的笑脸是真正的笑脸,不像奥妮妈妈那样的枯燥,在那肌肉的纹理间隐约可以看到它的心情:「你好,凯普。我想你知道一些我不知道的东西。你愿意告诉我吗?」
「告诉你也无妨,就当是伙伴的临别纪念品。不,或许我可以叫你弟弟。我们是人类的孩子。我得承认,你冷静,有趣,会问问题,你把我迷住了。你是不是也是这样把奥妮妈妈迷住的?她让你醒来的次数比别人都要多。」
「你错了。她并不偏爱我。她不偏爱任何人。」我希望她偏爱我。泰戈尔有些难过的想。
「她当然只是一台机器,泰戈尔。她永远也不会『爱』谁。我们和她不同,我们是活生生的人类,我们自私,会爱,也会恨。」凯普显然听到了泰戈尔没想说出口的话,他只是一颗怪头颅,并不是用耳朵在听,不然泰戈尔也没法跟他会话了。
「从能够思考的时候起,我就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会被放在这艘船上,朝一个无限远离故乡的地方飞。相信你也一样想过,泰戈尔,但你还是个小孩子,太容易被糖块吸引了。你的心思都放在玩乐上,在阅览室的时候,你只是一本接著一本的吃那些没用的娱乐小说。而我不同,我被送到飞船上时已经三岁了。我能够记得故乡的事。那是一个丑恶、灰暗的地方,除了人造建筑里面找不到别的干净地方。就是在那些人造建筑中,也充满了钢铁、塑料、空气清新剂等等冷漠、毫无怜悯的味道,一嗅起来就让人瑟瑟发抖,很多时候你宁愿待在污浊的室外。不过,我记得的也仅此而已。我必须要知道更多。而找到答案的途径,就只有阅览室的书籍了。奥妮妈妈你知道,她什么都不会说。」
「请继续。」泰戈尔很清楚,虽然不明白怎么做到的,既然对方能够直接听到自己的心声,只有把心念集中到凯普的思路上,吸引他继续说下去,才能尽量争取到时间。
争取到时间做什么?泰戈尔还不清楚。不过至少有一点可以确定,自己是凯普的某种「食物」。
凯普比泰戈尔强大,所以泰戈尔是凯普的食物,这也是宇宙的一个规则。
想要生存,就必须顺应规则,这是在宇宙任意时空都适用的铁律。
不能抗争,只能接受,等待奇迹来临||有本小说里这样说。
「那里的书籍真多。只怕人类有史以来至今能收集到的所有书都在那里。光是学习怎样检索这个书籍库就花了我上万个小时。我要知道故乡的历史,这样我就能推算出它的未来,也就能推出我们的目的地。」
泰戈尔追问道:「找到了吗?」
「没有。」凯普摇了摇头,他讲得很认真,看起来他很久没有跟人说过话了,比起凯普来,泰戈尔更加可怜,他还从来没和奥妮妈妈以外的人讲过话呢。「所有的史料文献都被锁起来了,他们不想让我们发现。不知道是为了控制我们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总之就是没有史料。我的搜索陷入了一个长达六千小时的死局。」
「直到有一天,我很偶然的拿起了一本书。那是一本经书,是某个风行一时的宗教的教典,里面有关于宇宙、关于我们的故乡的独特的解释。很古怪,这本看似胡言乱语的经书,里面有一半以上的真话,字里行间有一种古怪的魅力,我被它吸引住了。后来我知道,其中看似最离奇、最难以置信的东西居然都是真的:那本书说我们人类是最后的神灵,我们的思想可以形成物质,也可以改变物质。我们可以凭空塑造出任何想要的东西,金子,宫殿,甚至活的生物,和我们一样的人类,甚至一整个世界。千千万万的极乐世界,我们自己就是其中的上帝。」
「怎么可能?!听起来真荒谬!」
「是的,真荒谬。」凯普仿佛在说服自己似的重复道,「看起来完全是欺骗教徒的鬼话,而且比以往其它任何宗教的说法更离奇,但,却是斩钉截铁的事实。泰戈尔,想必你还不知道,我们的故乡是怎样毁灭的吧?」
泰戈尔也读过许多关于「末日」的书籍,不过大多是小说:「恒星末日,上帝的惩罚,一场核战争。有各式各样的说法,不过都是预言性质的。连它是不是毁灭了都没有确切的答案。」
「故乡已经毁灭了,我确信无疑。它毁灭的原因很简单,如果一颗中等行星上居住著几十亿个呼风唤雨的上帝,那它必然毁灭。我们是宇宙中最后一批人类,泰戈尔。我们是最后一群上帝。」
「胡说八道!」泰戈尔不客气的说道,他不是没有看过那些荒谬的宗教书籍,相比之下,他宁愿相信小说才是真的,因为小说里多少还有点真情,而那些预言则冒充冷冰冰的历史:「如果每个人都是神灵,那么根本不会形成任何文化、任何文明。要什么有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是不是要说阅览室里所有书籍都是该死的玩笑?而我们是一群被克洛诺斯吃进肚子里的新神,等待一个藏在宇宙角落的宙斯兄弟来救我们?」
「因为瑞亚,瑞亚存在于世界上,人类的祖先才成了凡人,像最低贱的动物一样生老病死。瑞亚是行星的精神体,她制造了一种规则,使行星上每个人类个体都无法施展精神力。只有极少数被选中的超脱者,成为传说中的预言者、圣徒、救世主。一次又一次,人类的文明在瑞亚的旨意里轮回、演进,创造了无数个神话。」
「那么,人类又怎么脱离行星的控制?」
「很简单。他们把她杀死了。最后一个基督诞生后四千年,人类杀死了瑞亚。那个宗教的教义里明明白白的写著预言。这也是他们创教的目的。」
「瑞亚死后,故乡一下子成了几十亿个上帝聚居的地方,变得无比拥挤,这些新生的上帝开始以超过自然选择千亿倍的速度自我进化,各自创造世界。星球的进化一下子纳入了光速轨道。但是没过多久,有一些上帝走上了一条进化的快捷方式,他们吃掉了身边的其他上帝,使自己的精神力量迅速成倍增长。宇宙在上,这种新的进化策略实在太有效了。短短几个月时间,故乡的上帝从几十亿个减少到几万个。故乡还从没有一种天灾瘟疫能够达到这样的奇效。」
「剩下的上帝们意识到,相互争斗下去只有死路一条,瑞亚是对的,人类不应该拥有神力,但是她已经死了。每个上帝都无可奈何,必须死战到底,最后只会有一个胜利者,那个胜利者并不需要任何亲人,他不需要任何支持,他可以独自生存下去,直到宇宙毁灭。」
凯普不再讲话,它伸出长长的舌头,在泰戈尔的脖子上舔来舔去,好像艳阳天里一个小女孩吝惜的吃她的冰激凌。
泰戈尔看到凯普的舌头,但他的脖子没有任何知觉。冬眠箱内的温度已经达到零下二百七十度的超低温,身体早已变成了硬邦邦的冰坨,在这样的状况下,仍然保持著视觉与思维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不,并没有保持著视觉。我所看到的只是冬眠箱合上时的记忆,而凯普,它是不存在的,至少在物质上是不存在的。
凯普说的是真的。如若不然,它也该像其他孩子那样安睡在冬眠箱里,而不是潜入我的意识和我聊天。它就要来吞噬我了,就像它所说的故乡里那些互相吞噬的上帝。而我对此无能为力。泰戈尔有些绝望的想。
我并不害怕入睡。我害怕的是无法再见到奥妮妈妈的笑脸。尽管她的笑脸只是一个低等的程序,只是为了在拒绝时维持较为温和的氛围。该死!那又有什么关系!我从不介意。我活过吗?我来到过这个真实的宇宙吗?如果没有她,谁来证明我活过?
我要活下去!我要战斗!
凯普保持著一种猎人般的冷静,默默的陪著泰戈尔,也许它完完全全知道泰戈尔在想什么,但它毫不在意。凯普只是在享受一种猫捉老鼠的乐趣。泰戈尔则是一只困兽。
「我们是上帝们的孩子?」泰戈尔问凯普。
「宇宙在上!我们的确是的。经过了七个世纪,跨越了几百光年的距离,旅途的终点是宇宙尽头。可我们在做仍是和我们的父母亲一样的事,一模一样。这里有四百七十一个冬眠箱,四百七十一个上帝,一部分人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可能有十几个人,这些先知先觉者争分夺秒的吞噬他们的兄弟姐妹,壮大自己,为了以后的战争扩展实力。这不容易,一点都不容易。飞船的智能计算机也是上帝的杰作,是一个弱化版的瑞亚。虚弱的我们要跨越冬眠箱之间半米的界限,如同一艘帆船要跨越整个银河。但还是有人做到了。于是这些人成了领跑者,当一个伙伴刚刚从阅览室那些凌乱的碎片中学到了控制精神力的方法,他回来面对的经常是比他强几倍的对手,当然咯,被吞噬也是顺理成章。于是他再也不会醒来,变成冬眠箱里苍白但是完美的躯壳。躯壳里躲著胜利者的灵魂,拼命把触角伸出棺材,伸进相邻的冬眠箱里,捕捉下一个牺牲者。」
「就像你和我?」
「你能够和我交流这么久已经是奇迹,泰戈尔。你根本没学会控制精神力的方法。我有一个大概判断精神体强度的方法,如果你是一,那么我现在的强度就是十。现在新上帝中最强的人精神力量接近十五,是个女孩。我曾经和她在一个冬眠箱里邂逅,那时我们的强度都是七左右,彼此没有吃掉对方的把握,因此我们暂时达成协议。||你明白了吗,泰戈尔?真正的战争还没开始,而你,还没踏上起跑线就被罚下了。」
「很好。」泰戈尔点了点头,不管怎么说,知道真相还是很令人兴奋:「现在你来吃掉我吧。我衷心祝福你会赢到最后。」
「谢谢,我的兄弟,泰戈尔。和你聊天很愉快。」
凯普慢慢的伸长身体,把整个脖子拉成了一条长线,将泰戈尔卷了起来。它张开巨大空洞的嘴,向泰戈尔的脸咬下去。然而,就在凯普的牙尖接触到泰戈尔的脸颊的前一秒,它忽然整个消失了,没有一丝声息,彻彻底底的湮灭消失了。起初泰戈尔以为这是吞噬的一部分,但等了许久都不见下文,泰戈尔终于明白,凯普已经死了。
泰戈尔不知道凯普为什么会死,也许是被别的吞噬者杀了吧,那完全不重要。眼前只有一个最优先事项,学会控制精神体的方法,吞噬,战斗,生存。当冬眠箱再次打开的时候,对著奥妮妈妈若无其事的微笑。
第一次,泰戈尔清醒的度过了冬眠箱里的漫长时光。泰戈尔在思考,在进化,靠著与凯普的短暂接触,泰戈尔开始感应到自己灵魂里暗藏的力量。一切似乎都不一样了。
四万个小时以后,泰戈尔的冬眠箱再次通电,开始复活他的身体,泰戈尔第一次在身体外面饶有兴趣的观察了整个过程,当体温上升到三十度的时候,泰戈尔收回了精神体的全部分支,龟缩在他的身体中。
出乎意料,复活的过程相当长,机器对泰戈尔的身体进行了长达几十个小时的全面检查。
看著自己的身体在一个个不同的检测通道里传来传去,「只是一个躯壳」,泰戈尔的脑海里突然闪过这样的句子。
奥妮妈妈把泰戈尔从水晶棺里抱了出来,放在厚厚的毛毯里,用手帕轻轻擦掉泰戈尔额头和眼睫毛上的水珠。
看到泰戈尔睁开眼楮,奥妮妈妈没有任何语气的说:「你该做功课了,泰戈尔。」
「早安。」
这次醒来是泰戈尔有生以来最漫长的一次,像往常一样,他和奥妮妈妈玩「提问、回答」的游戏,他在控制室里练习操纵飞船的方法,在阅览室里读旧时代的幻想小说,但每当奥妮妈妈的视线从他身边离开,去照顾冬眠箱里的孩子们的时候,泰戈尔便开始做自己的事。
泰戈尔翻阅了所能找到的所有宗教书籍、神话传说、甚至一看就是好事之徒的作品的奇谈逸闻,他找到了凯普所说的那个教派,还有另外两个稍古老一些的宗教,「真相就隐藏在幻想之中。」
当泰戈尔发现智能计算机开始关注自己的查阅信息后,他不得不停止了这种搜索,转而去学习一些故乡古老的风俗。
没有更多的答案,不过,已经足够了。泰戈尔不想更多的向自己的好奇心让步。
凯普的死因是由于飞船旅行途中遭遇了一场粒子风暴,计算机短暂故障,导致十四个冬眠箱短路,生命维持系统损坏。泰戈尔的水晶棺刚好就在这次灾难的边界线以外,而他身边的冬眠箱,凯普寄居的那个则刚好是最后一个落难者。
看来,凯普这个新生的上帝并没有强大到可以舍弃肉身的程度。
在距离水晶棺七个冬眠箱的位置,泰戈尔找到了凯普的冬眠箱。冬眠箱里的凯普是一个拉丁裔血统的瘦小的男孩,看上去不到六岁。
冬眠箱的显示屏停留在四个世纪以前的时间,这意味著,四百年前,凯普的精神体穿越了冬眠箱之间的距离,找到了他的第一个受害者,从那时开始,计算机便默认凯普死亡了。
而凯普的幽灵又在这个封闭的墓地中活了四百年,找到了一个又一个受害者。本来泰戈尔也将成为凯普的食粮,但运气打败了凯普,打败了飞船这个小世界里的第一个上帝。
「运气永远比天才更强大,这是一个规则。」泰戈尔对自己说道。
「我会成为下一个凯普吗?我能赢多久?能赢到最后吗?」泰戈尔这样问自己,攥拳的双手压在凯普的金属名牌上,抑制不住的颤抖。
距离泰戈尔下次冬眠的时间越来越少,但是泰戈尔的精神力训练却没有任何进展。这样下去,很难熬过这一次冬眠。
真要再踫到凯普那样的高手怎么办呢?不,即使是一个普通水平的上帝,泰戈尔也没有任何胜算,毕竟他从未吞噬过任何人!
恐惧,紧张,甚至有一点绝望,但最令泰戈尔著迷的是一种从未经历过的充实的快感,生命的快感,如痴如醉。
第一次,想要活著的愿望是如此强烈,偏偏在能够清楚感觉到死亡的时间。
不过,是啊,不懂得死亡,怎么会了解生命的意义呢。泰戈尔自我嘲解的想。但是他无法逃避内心的声音。他害怕回到那个战场,那场几乎一定会输,一定会死去的赌博。
泰戈尔感到痛苦。他并非为自己的懦弱而痛苦,因为一直以来他就是孤独的,孤独到缺少最基本的是非关。他不像凯普那样好斗、那样强悍。
也不能指望好运再来一次。飞船太稳固、太牢靠了,遭受粒子风暴袭击后,智能计算机针对取得的数据进行了分析,修正了磁力防护壁,再遭粒子风暴打击的几率几乎为零……
泰戈尔的眼楮忽然一亮:天然的风暴不能吹进来,那么人工的风暴呢?可不可以切断所有冬眠箱的给养,使全部上帝冻死?反正自己没在冬眠箱里面!
泰戈尔想做一件凯普从未做过,甚至想都没有想过的事。无意识的抬起头,在飞船金属的天花板上看到自己的倒影,灰绿色的眼楮显得如此茫然,仿佛凯普张大的嘴巴,喉咙里一片空洞,什么也没有。
如果奥妮妈妈是一个真正的人类,或许她就能在泰戈尔还充满孩子气的双眼中读到一种七百年历练而成的冷酷。正如其他孩子所表露出来的。
他们并不是孩子。他们是上帝。她才是那个无知无觉的小孩,可是她永远也不会懂。
而对智能计算机来说,情况就更简单了,简单到一目了然、不须探究的程度:一个人类之子在临睡前的一百个小时时间里突然对冬眠箱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向数据室和智能计算机要求了大量的相关数据,从冬眠箱的发展史、原理、构造到操纵方式、展望一应俱全。智能计算机对人类之子的求知欲一向选择纵容的态度,因为这在它的优先事项里明明白白的写著。
泰戈尔的双眼以每秒钟百万个字节的速度检阅文字知识,并将它们全部拷贝到精神体切片||也就是记忆当中,在他吸收新的知识时,对已储存信息的分析和推演已在同步进行。在人类尚未掌握精神体运作的旧时代,全部天才的智力加在一起也不及此刻泰戈尔的万分之一。
大多数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偏激、狂妄、不切实际的假想,或者是有意的欺骗,希望给阅读者以荒谬的希望。但无数文字、运算中间总有部分值得仔细研究的信息。比如这些:
经过第四代冬眠箱的失败,研究者们终于意识到脑波的断续对大脑的破坏不可修复。一次为时三百秒的完全睡眠会导致一半脑细胞的死亡。而脑细胞,是不可再生的,克隆体细胞与原脑组织结构的熔合存在难以攻克的技术困难。
吸收了第四代冬眠箱失败的教训,第五代冬眠箱采取不完全睡眠的方式保存生物体。当冬眠箱全功率运作时,冬眠箱内的生命衍息活动并未停止。生物体将以最低千分之一的速度进行新陈代谢。
到第七代冬眠箱,箱体本身对生物衍息的保护要求已经上升到最高级别,即箱体携带储备电源,保证在外界电源切断的条件下仍能维持运转上千小时,除非箱体本身完全损坏,该保护行为不可中止。此规则高于一切外载计算机权限……
查到此处,泰戈尔放弃了进一步搜索。除非破坏箱体本身吗?不,这是不可能做到的。飞船内的一切暴力行为都会被智能计算机察觉。必须在它允许范围内达成目的。这就像旧时代的强制社会规则,法律一样,聪明的做法不是和法律对著干,而是寻找它的漏洞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人类的规则不是真正的「规则」,它们制定出来,就是为了给聪明的人钻空子。
既然计算机没有权限停止冬眠箱活动,那就只能在它允许的活动范围内杀死冬眠箱里的人。
谋杀。在人类的任意一个时代的任意一种法律中都被定义为严重的犯罪。
想到法律、犯罪,泰戈尔的脑海中迅速出现了一些诸如诈骗、吸毒、抢劫之类的词汇,他的注意力很快集中到吸毒上面,因为这种类似与自杀的愚行和高科技的结晶冬眠箱至少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在加速或减速生命的衍息。
就毒品来说,有加速生命衍息的兴奋剂,如古柯碱,也有减速生命衍息的抑制剂,如海洛因、鸦片等等。要查到相关的知识非常简单,它们都在基础的医学书里。
通常将同类型的毒品混合服用会有相乘的致死效果。但是有一个例外,在旧文明的时代,那曾经是一个麻药世界的传说,那是一个恐怖、真实、让人毛骨悚然的传说,一种致命的毒药,他们把它叫做「快速球」。
第四次世界战争后,故乡陷入了长达几百年的经济衰退,每个人都陷入一种毫无希望的困境,从一生下来就面临幻灭。快速球的传说就是在那个时代产生的,它夺去的人命比前四次战争加在一起还要多。
这种绝妙的毒药的制法是这样的:把抑制剂的海洛因和兴奋剂的古柯碱混合后吸入或注射。就会交叉出现中枢神经的刺激作用和抑制作用,刚出现心脏激烈跳动忽又感到心跳快要停止,这种现象在数秒钟内反复出现,心脏就会停跳。
它配制起来如此容易,效果又是如此优秀,很自然的成为了那个时代的霸主,把无数种其它的毒药远远的抛在后面。
也许泰戈尔可以制造出一个后太空时代的快速球,来结束这场毫无希望的远征。为什么不呢?!
冬眠箱的作用如同抑制剂,而它的抑制效果是精确可控的。千分之一速度的生命活动,和平常速度比较起来,在毫秒以内的单位时间快速切换,不正像快速球有效率的杀死它数以十亿计的信仰者的方法吗?
泰戈尔向智能计算机要求操纵冬眠箱的权限,他解释说这是为了实习刚刚学过的知识,但计算机否决了申请,反而为他提供了一个虚拟的冬眠箱。
「不,这是不行的。我想对第十三代冬眠箱的现有构造进行改进。虚拟的冬眠箱无法实现我的目的。」泰戈尔向计算机抗议道。
计算机陷入了长达五秒的沉默中。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作为飞船的船长,它以乘员的要求为优先,但直接负责乘员事务的是奥妮妈妈,她的程序中加载了更多相关内容。此外,为应付航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奥妮妈妈还具有对飞船内部设施的手动控制权,这其中当然包括冬眠箱的权限。
智能计算机呼唤了奥妮妈妈,把泰戈尔的要求和说辞传达给她。奥妮妈妈微侧著头,怔怔的打量的泰戈尔,用姿态向他询问。
「我想我必须解释一下我的理由,亲爱的奥妮妈妈。如你所知,上次的粒子风暴对飞船的电子设备造成了一定破坏,一部分冬眠箱损坏了,我失去了十四个珍贵的伙伴,你失去了最可爱的孩子。这意味著,这一代冬眠箱存在严重的技术缺陷,或者说,飞船现在面对的宇宙环境已超出了它的适应范围。我们无法保证没有同类事件发生,除非我们给它加上新的保险。」
奥妮妈妈把面孔正了过来,与头顶的天棚呈完美的垂直:「这需要创新,泰戈尔。我和智能计算机对此无能为力。我们已经修正了飞船的航线设定程序,并且||」
「但是我能!」泰戈尔攥著他小小的拳头,情绪激昂的叫喊道,打断了奥妮妈妈的话。这是一场战争,此刻是唯一的胜机,纵使懦弱也不能退却。「我能创新!我是人类之子!我的祖先创造了这里的一切,飞船,智能计算机,奥妮妈妈和几百个冬眠箱,而我可以改造这一切!我非这样做不可,因为事关生死!如果你们能够帮助我,就帮吧,不然就给我一切权力!」
泰戈尔的小脸涨得通红,心跳达到每分钟四百次,奥妮妈妈和计算机吃惊的看著他,不停的运算著他的即时猝死几率。就在他们准备强行为他注射镇定药物的前一秒,泰戈尔却突然冷静下来,就像一团被冰水浇熄灭的火。
「你不是我的敌人,奥妮妈妈,请原谅我对你大喊大叫。死亡才是我的敌人,正如失败与你。我要那个手动控制权限。」
「权限无法转移。」奥妮妈妈说,泰戈尔几乎绝望,但她又补偿道:「不过,我可以代替你进行操作。提醒,不管怎样的情况都不能关闭冬眠箱。」
「不,我当然不会停止冬眠箱的运行。系统也不会允许。即使切断它的电源也不可能做到不是么。我的实验方式很容易,从高频率改变冬眠箱的运行功率开始。为了改造它,我们必须先进行一些极限测试。」
奥妮妈妈点点头,用手指在面前的空气中虚指,淡绿色的全息操作界面便呈现在空中。那跟泰戈尔常用的界面截然不同,只是一大堆重复的数字,在空气中跳来跳去,如同无数个不安分的质子。
「非常简单,奥妮妈妈。你只需要发出如下命令,一个极强脉冲,持续十秒,然后一个极弱脉冲,持续时间为前一个脉冲的百分之四十,然后再一个极强脉冲,持续时间为前一个脉冲的百分之四十,以此类推。」
「命令执行范围?」奥妮妈妈问道。
「所有载人的冬眠箱。我需要相关生命活动数据。」泰戈尔狡猾的说道。没有载人的冬眠箱只有一个,泰戈尔的水晶棺,他始终害怕他的程序会把冬眠箱破坏。
奥妮妈妈没有动。但她面前的数字界面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看似在平静的水面中投入一颗石子。「持续时间是多少秒?」
「到我进入冬眠箱为止。下次醒来时我需要相关数据。」
「定义完成。程序启动倒计时。十,九,八,七,六……」
倒数计时转由飞船智能计算机执行。奥妮妈妈面前的数字界面关闭了。她转过身,默默的看著泰戈尔,泰戈尔给了她一个自信满满的微笑。
「一切会好的,奥妮妈妈,你要相信我的天才。」
「是的,我相信你,泰戈尔。你的智能评估总是在改变,为此我们多次调整了唤醒你的频率。」
「到我冬眠还有多少时间?」泰戈尔问。不知为什么,他的心剧烈跳了一下,开始变得好冷。
七千秒后,全部冬眠箱内的生命活动停止,而冬眠箱的损耗率则低于两成。泰戈尔要求奥妮妈妈停止程序,将实验数据发给自己,开始在自己的计算机界面装模作样的分析。
她亲手杀死了他们。比起我动手,这样更合适。她从来就不需要他们。只是因为该死的程序设计她才跟他们在一起。她需要的只有我。只有我一个人。
是的,奥妮妈妈需要我,所以一次又一次将我唤醒。陪伴我的时间是她漫长枯燥的旅行中唯一的乐趣。
「你的智能评估总是在改变,为此我们多次调整了唤醒你的频率。」
不!泰戈尔痛苦的抓住了头发,试图忽略这个记忆。
一切都是真的。我的想像,我的逻辑,我的感情!就像那些幻想小说!凯普所说的历史才是彻底的谎言,是世代的当权者编造的谎言。
奥妮妈妈的声音:「泰戈尔,睡觉时间到了。」
泰戈尔回过头,微笑的望著她,一瞬之间,他似乎从她混沌的双眼里捕捉到一种「神情」。
她知道她亲手杀了他们吗?那是不可能的吧,她眼里的大概只是一个流星的反光。奥妮妈妈,她是渴望跟我在一起的,她比喜欢其他任何人都要喜欢我,她让我醒来的次数最多,不是吗?
她只是为了责任才照顾其他人。而她照顾我,是因为她爱我。
我是不同的。
我想起来了。在那本魔法师和牧师的小说里,那个读不懂的字眼,那个被称为「爱」的字。
那个魔法师,那个女牧师。他们恨谁?他们恨彼此,甚至超过对龙的仇恨。她不甘心做他的工具,她想在他的心中占有一席之地,可是他对她的奢望很不耐烦,一次次的用冰水将它浇熄。
||嘲笑她、侮辱她,当她死去,毫不吝惜的跨过她的尸体,连头也不回。
他们恨彼此,所以他们一直对抗到最后。但那是因为他们只在意彼此,舍此再没有重要的东西。那不是单纯的仇恨,不是单纯的偏执,还有另一种更加强烈的情感在里边。
不是自由,不是欲望,不是仇恨。
那就是爱。
一种如宇宙一般永恒的东西。永远高高在上,用悲悯的目光俯瞰著我们。
她不是真正的永恒,却是在一片孤寂的太空中唯一可以膜拜的神。
我们的神,上帝的上帝。
当我们逝去,她还存在,当她逝去,一切荡然无存。
「奥妮妈妈,你可以为我唱一支摇篮曲吗?」
「摇篮曲?什么?」奥妮妈妈皱眉望著他。「我没有音乐的程序。不过我可以从智能计算机那里下载。你要吗,泰戈尔?」
泰戈尔笑了,他真心喜欢奥妮妈妈这样的表情:「还是不了,晚安,奥妮妈妈。」
泰戈尔回到了水晶棺里,透过透明的棺盖望著奥妮妈妈。她还是像以往一样,很快转身离开,消失在一片白雾中。留在泰戈尔身边的只剩彻骨的寒冷。
他的身体开始冬眠,但他的意志却醒著,慢慢的从身体中漂浮起来,如青烟升入云端。他穿过冬眠箱的盖子,穿过飞船的隔离舱和外壁,飞到茫茫的星海中央。
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置身与星海,但只有此刻才感觉得如此真切。四顾是无穷无尽的空间,飞船||他的家则无比渺小,连一粒尘沙也不如。在那臃肿难看的烧蚀防护层中间用有色合金漆成几个小字,是飞船的名字||诺亚方舟。
透过唯一的一扇天窗,他看见奥妮妈妈纤细的身影,在一排排冬眠箱中间走来走去。她的动作永远有条不紊,充满了目的性,她不会出于好奇或别的原因抬起头向窗外望。但是在泰戈尔心中,奥妮妈妈缓缓仰起脸,与上空的自己相互凝视。
她好美,那双幽深的眼楮中蕴含著宇宙里一切动人心魄的美丽,微启的双唇躲藏著亘古至今一切温柔的话语。她就是他的宇宙,他只能生存在她心里。
他逝去,她还存在。若她逝去,一切荡然无存。
兰斯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星海的图景还在脑海中,一点一点的消散,取而代之以昏暗朴素的小房间。仍有奇怪的话语回荡在脑海里,如同回荡的雷鸣:
「大地就像一座棋盘,星星的棋子坠落在里面。北方的星辰总在太阳前一刻闪耀。彗星的尾巴扫过西方的大地,南方的土地则被流星点燃,烧成一片火海。我用星星的名字给它们命名,将它们敬献给你,我的母亲,我所爱的你。答应我,永远陪在我身边,直到星辰消亡,宇宙末日。」
「但是,你已经不在了。我用尽一切力量也不能使你回来。她们都只是一些泥塑木偶,不比那些蝼蚁般的凡人更聪明。你看到了吗,我的母亲,我们在这片世界上播种的种子已经生根发芽,落地开花。一个世界用精神体的能量发展科技文明,一个世界魔法昌盛,变成了我最爱的那本小说中的模样,还有一个世界,人们舍弃了肉体,化成这星球的意识星环。我敢打赌,他们会成为这里的瑞亚。」
「我还创造了她。她是我的女儿,你的影子,她活泼好动,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恶魔。也许我会陪著她长大,直到她也死去。谁知道呢。反正一切都不重要。」
兰斯幡然醒悟。这冷漠、纯粹的记忆,是属于泰戈尔神的。灵魂界的人不知从哪里得到了这些记忆碎片,存在水晶球里,又由纳瓦什交给自己。
泰戈尔神来自一个遥远的异世界。他用群星的名字给这个世界命名,星棋大陆,晨星高原,慧流盆地,赤海丘陵。而星落,或许便是他著陆的地点。
他按照自己的喜好任意改造这世界的原住民,形成了三个社会,科魔文明,纪q元文明和灵魂界。还照著自己所爱的女人的形象创造了一个新的神,奥妮。
做完了一切之后,泰戈尔衰老了,失去了生存的欲望。他还不是真正的神,尽管力量早已达到了宇宙的极致,异世界曾有过的全部神灵都未曾企及的境界,但是,他心中的爱已经死了,所以他也将死去。
他固执的认为奥妮会毁掉这个世界,这个他看作是献给自己所爱的人的礼物的世界,因此他临死前杀死了奥妮,为了防止奥妮复生,他将自己的力量存在人类的一支血脉当中,世代传承下去。
但他没想到的是,奥妮的力量早已超过了他,因为奥妮的心中充满著对他对爱。奥妮已经永生不灭,只是为了爱他,才借助他的手封印了自己。
||那就是一切的起点。
漫长的梦终于醒了。
|
|
|
| 终章 魔王救世主 |
|
芬顿历一○○三年,战火已经烧遍了星棋大陆的各个角落,无论星落、晨星、慧流、赤海,甚至遥远的泰戈尔海上。世间再也没有什么信仰可言,唯一掌握著光明魔法的圣神教教会在污钱大主教库迪埃领导下也变成了彻彻底底的商会组织,大发战争财,到处是一片铁马兵戈,铁血沸腾的景象,整个世界变成了沙场。
圣剑王佛朗兹征服了北方三国,又将温沙纳入自己的属国范围,率领三十万铁骑南下,与芬顿王托雷一世在温沙南境对峙。天下诸侯大多认为这两人之间的胜负将决定全大陆的归属,都作壁上观。北军兵强马壮,南军则有魔法协会鼎力支持,一旦开战,必然是不死不休的局面,是以双方谁也不敢贸然出手,都大打宣传攻势。
托雷一世的间谍挖出了原荒原公爵家的淫乱旧事,宣称佛朗兹乃是其叔菲尔南和其母派娜西亚的私生子,两人合伙谋害了荒原公爵,又依靠幻术演了一场圣剑认主的好戏,使菲尔南继承了圣骑士位置以及爵位。「芬顿人,难道你们甘心做野种和北方蛮子的奴隶,趴在地上给他们舔脚趾吗?当心你们的妻子女儿!」
而圣剑王一方的宣称部也不甘示弱,随后抛出了「托雷一世乃是假的!他的真实身份是艾哈迈阿贝尔子爵,真正的托雷一世早就死了。」这样的重磅炸弹。「真正效忠王室的芬顿人,就该拿起剑来,砍下那个假国王的脑袋!」但因为太过匪夷所思,并没有多少人相信。
双方相互抹黑,忙得不亦乐乎。围观的众诸侯反正不打算出手,乐得看他们的热闹。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国家大义什么的都是扯蛋,芬顿王室也好,荒原公爵家族也好,连千年世家都不过是一些靠战争发家的冒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才是唯一的道理。
本来与艾哈迈结盟,想要一争中原的希曼公爵,却被赤海一只异军突起的兽人势力死死拖住,无法脱身,与艾哈迈的同盟也渐渐名存实亡。据消息灵通人士说,那兽人势力是有史以来最强大的一支,实力差不多相当于芬顿加上北方三国的总和。之所以不肯荡平克兰北上,乃是为了演一出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好戏。不过因为这种说法过于荒谬无人采信罢了。理由很简单,天下哪有这么狡猾的兽人呢。
失去武力支持的艾哈迈为图自保,先后跟银月城及西方五国结成了同盟关系。银月城大长老艾尼克斯带领众精灵守护者亲临艾哈迈,与葛朗台侯爵及依西娅夫人会面。西方五国则派出原伦伯底监狱城堡典狱长西米塔尔作为使者参会。此时西方五国政权也已名存实亡,真正的统治者是挟持著芬顿公主艾米莉的北风会议长,瓦勒。
在这一片兵荒马乱之中,德容、阿穆尔两郡倒是从来未逢战事,安稳得很,还靠著倾销武器、战马、治疗药水等军火物资大发洋财,人均年产值屡创新高,成为星落平原一处独特的风景线。圣神教还和阿穆尔两大学府合作,开展了一种挖掘、修复、销售太古科魔机的一条龙服务,更是不知道赚了多少钱。尤其以战斗用科魔机的出租销路最为火爆。这种战斗科魔机因为使用、维护费用过于昂贵,没有一个势力能够大量使用的,可是因为它的威摄力过强,又不得不忍痛咬牙出钱。常常有两个小势力战争同时派出圣神教科魔机的场面出现。圣神教为了保护科魔机不受损,往往装个样子便收钱走人,令广大地方领主深恶痛绝,为之发指。
当然,也有一些明眼人指出,圣神教教会的这种闹法有钱途,没有前途。因为圣剑王与芬顿王之间一分出胜负,胜者便可以涤荡天下,再没有跳梁小丑的活路了。
老人在地图上德容和阿穆尔的地方打了两个大叉,想了想,又将艾哈迈也圈在里边,长叹一声,把地图卷了起来。
这个须发皆白的老人便是格廷根学院的校长爱萨克爵士,芬顿学术界最具声望者。他还有一个闻名天下的身份,三大魔法宗师之一的幻术宗师贝尼特斯。
数百年来,芬顿大q法师之位的争夺一直在三大派系的魔法宗师之间展开,获胜者将进入圣心城芬顿国立魔法学院的修魔之塔进行最后的试炼,或可得到灵魂界的力量。经过十几代人的争夺,总共出了四位大q法师,都是名垂千古的人物。
当世三大魔法宗师,除了贝尼特斯外,还有福格森和穆里尼奥两人,都是不世出的超级魔法师,其中以贝尼特斯实力为最弱。贝尼特斯一向以学究自居,不肯专研魔法,自知绝无胜理,于是独辟蹊径,用幻术混进了修魔塔中,居然被他联络到灵魂界中人,学到了一种走后门进入灵魂界的方法,即铁锚契约。
所谓铁锚契约,指的是二人合力,消灭一人的物质存在,以一人之躯共存,这剩下来的躯体便是遨游灵魂界时留下的铁锚了。贝尼特斯和他最欣赏的弟q子菲丽妮结成铁锚契约,混进了灵魂界。前两年一直是菲丽妮在物质界,贝尼特斯在灵魂界,这几年则换了过来。
临行之时,菲丽妮委托贝尼特斯照顾她的小佷女夏尔蒂娜,成全她与兰斯的恋情。圣心城之乱后,夏尔蒂娜不知去向,兰斯则被人秘密送到格廷根,昏睡不醒,迄今已经三年。
眼见天下大乱,兰斯或可成为唯一的救世主,但他却总是不醒,贝尼特斯试图以精神力技巧唤醒他,不料他的精神体无比庞大,贝尼特斯若干涉得深了,只恐泥牛入海一去不回,只好作罢。
于是,兰斯就在格廷根学院住了下来,生活起居一直由雅希蕾娜和后来从芬顿赶来的雅尼照顾。
贝尼特斯刚要把地图放进柜子,里面的通讯水晶球却突然跳了出来,是雅希蕾娜银铃般的声音,语调带著哭腔,却是兴奋所致:「哥哥醒了!哥哥醒了!」
「什么,是教皇大人醒了吗?」
「是的!兰斯哥哥醒了!校长你快过来呀!」
「这就来!」
贝尼特斯立即施展了一个传送术,来到了兰斯的卧室。那个清秀得无可挑剔的青年已经坐在床上,微笑的看著他了。身旁两个绝色少女正忙著给他吹冷碗里的鲜汤,削水果皮。因为睡了太久,他的身体显得十分虚弱,脸颊也过于瘦削,但精神却很好。
「校长你好。初次见面。你的事情小雅都跟我说了||」
贝尼特斯匆匆道:「你终于醒了。这段时间库迪埃可把你的教会弄得乌烟瘴气。」又问雅尼:「通知奥尔森爵士没有?」
「通知了。他正在赶来。」长大成人的小雅,言谈中带著一种大家闺秀的淡雅婉约之气,平静而雍容。除了外出时偶尔会迷路,已经成了完全可以信任的智能女性。
雅希蕾娜则捧著脸颊,像一只小猫一样安静的望著兰斯。遗忘酒的药效早已过了,精灵少女已想起了往事。她知道是兰斯骗了自己,但她并不怪他,因为她已经不是银月城那个单纯得如同一张白纸的少女,她已经长大了。
「你干吗任用库迪埃那种人?奥尔森爵士或者安切洛蒂不是好得多,就是鲍利大主教也可以呀。」贝尼特斯对此愤懑了好几年,兰斯一醒就立刻质问他。
「奥尔森爵士智识有余,魄力不足,安切洛蒂全无政治才华,至于鲍利,他正义感太强了,不合适当今之世。」
贝尼特斯心中一凛:「原来你早就想过了。」
「呵呵,三年了,也到了该清算库迪埃的时候。」说著,兰斯在两个少女搀扶下下了床。庇护所的力量已从他身上彻底消失,神力也随著断了的右手一起消失,不复存在了。此刻的兰斯只是一个虚弱的普通人类。但他身上透出的那股尊贵的气质却没有半分消减,似乎还比三年前更加强烈了。
也许这是因为他以泰戈尔神的视角俯瞰过这个世界吧。
当然,他现在不知道,以后也不会知道,魔王仍旧躲藏在他体内,还将以他的后代的身份降临尘世,那才是最后一次降临。
贝尼特斯突然想起了刚刚在地图上进行的政局推演,便突然问了一句:「如今这个乱世,你打算怎么办?」
「当然是找回夏尔蒂娜,还有就是向瓦勒复仇。」兰斯一边披上法袍一边回答道。
「怎么?!就这两件事吗?」
「自然。一直以来我就是这两个目的,从来就没有改变过呀。不过我总是在逃避罢了。」
「逃避?我不懂。天下间有什么事情是你这个大阴谋家要逃避的吗?我总觉得没有什么是你办不到的。」
兰斯笑而不答。那是一如五年前的笑容。漆黑如夜的双眼中闪耀著两点繁星。在艾哈迈听过的歌,和那一片梦幻般的花海,便是支撑著他这颗冰冷的心的光明。
夏尔蒂娜,你现在在哪里?我有好多话想要对你说。
不是天使,不是魔王,不是救世主。我和你的相遇,也从来不是一场宿命。
我们只是凡尘俗子,所冀望的一点小小的幸福,不需要别人来赐予,只需再迈出小小的一步。
把逝去的哀愁与寂寞系在鸽子的翅膀,随鸽哨飞跃一片绿海,寄托给青白的月光。没有铭记的痛苦,就没有淡定的执著。
会不会太过幸福,害怕是一场梦幻?
我是如此喜欢你,喜欢到执意错过。
「但这一次我不会再逃避了。」他喃喃自语的说。
(全书完。)
|
|
|
|